土地高一作文怎么写?好优异作文给您整理了6篇土地的作文,希望可以给大家参考,帮助大家提高写作水平。
【第一篇:土地】
冬日,大雪笼罩了整片原野,眼中全被茫茫的雪占满了,可我不一样,在我的脑海里,透过积雪,这片土地可是一片长春的土地。
“哗滋,哗滋。”看,我们我们正在烧烤呢!小火点正在不断的冒出,像温柔的小精灵,抚摸着“进口食品”,哇,黄灿灿的玉米晶莹无比微微泛黄的紫薯外酥里嫩,软扒扒的胡萝卜又香又甜,要知道,这种由大地为烤架,树叶为燃料的烧烤在都市里怎么可能见到呢?我们这何尝不是一种享受呢?看着从未流过的口水随着油滋滋油水一起流淌,我们闻到了友谊的香甜。食物被烤得通红通红的,可以吃了,每咬一口,一股脓脓的香味扑嘴而来,满嘴都有泥地的芳香,炭火的炙热。
这片土地记载了我们的友谊,他被刻画了一个个友谊的脚印,包含了我们每一滴汗水,他,因为被我们的友谊所包含,所以是长春的,现在,我还忘不了曾经和他们一起挖洞穴,捡树叶,或许,你有天来到这片土地,也能见证属于我们的友谊吧?
【第二篇:土地】
站在这里,一阵风吹过,心中是甜蜜,是辛酸,是期望,这是一块必须由我自己耕种的土地。这是我的人生。
我凝视着我的土地,想象着它未来的美丽;我抚摸着我的土地,它并不肥沃,但我有可以努力的双手;我亲吻着我的土地,这是我要为之奋斗的未来。
当我拿起工具,开始耕种,才知道理想与现实的不同,我期望着阳光,期望着微风,期望着细雨,但我无法控制上天,我只能接受。但我的力量可以弥补条件的不足,接受挑战,勇于抗争不服输,就像珍妮特·李,不间断的疾病没有击倒她,她一次次从死神手中挣脱,她忘记病痛,专心练球,成就了“九球公主”的美丽。这是坚定,这是执着,这是不屈,她的信念鼓励了我,只要努力就不会被困难击垮,我仰望天空,用坚定的语气告诉自己:“是的,一定行。”
我努力地翻土,努力地劳作,我的土地并不肥沃,但这并不打击我的信心,做好自己的每一点工作,做的每项程序都力求完美。做自己,不在乎别人的话,努力耕种自己的土地,跳出自己独特的舞步。郭明义一岁时因病残疾但他永远记得父亲的一句话:“嘿,一分不差。”他坚定地走每一步,踏实地迈出下一步,终于成就了自己的一生,跳出了自己独特的舞步,他的信念支撑着我,关注自己的每一步,走好每一步,不论它多少,那都是成功必须的,我挥汗如雨,不在乎每一步的作用,但不懈地做好它。
我奋斗,我努力,我站在地头,眺望远方,渴望收获,却也有一种淡然,“我来过,我很乖。”这是一句令无数人心酸不已的话。这是小佘艳匆匆走完短暂人生后留下的一句话。她走了,没有像很多人期待的那样快乐成长,但她收获了爱,收获了人生中最珍贵的感动,她的信念感染了我,我已经收获了,我收获了困难的磨炼,收获了奋斗的成长,这已是一生的财富。
这是我的土地,一块必须由我自己来耕种的土地,我为它奋斗,为它努力,我坚定的信念支撑着我为它拼搏,期待它的未来,这是我的人生,是必须由我耕种的土地。
【第三篇:土地】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一夜酣眠,沉浸在这冗长的梦里。梦里,我降生在一片黄土地。从睁眼的第一刻起,我就感觉到,那无处不在的,亲切的,沧桑而厚重的气息。当父亲欣喜地站在高高的土坡上,用他那略染黄泥,粗糙宽大的手掌将我迎着朝阳托起时,我明白了那如水般的气息来自哪里—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下,高坡下是一片一望无垠的安详而平静的黄土地。
自出生起,我就喜欢静静地站在那高坡上,呆呆的望着那宽厚的承载着万物的土地,震撼于那自远古而来,又亘古不变的沧桑气息。东方刚泛起鱼肚白,田野里似乎升起了淡淡的雾气,隐隐的,有男人们劳作的身影,他们手中的锄头正有力的翻滚着,或者又驱赶着,憨憨的,和他们一样淳朴的老黄牛。一遍又一遍地耕耘着这块他们赖以为生的土地。待到烈日当空,碧蓝而如尚未雕琢的美玉般的天空下,男人们依旧劳作着,吃过了女人们送过来的饭后,他们褪下了上衣,露出了厚实的胸膛和粗壮的臂膀,精壮的肌肉随着他们的动作不断隆起,在阳光下黝黑而发亮。他们毫不吝啬地挥洒着汗水,让这片坚实的土地在汗水的浸润下变得松软,变得更加肥沃。
终于,我长大了,能够和小伙伴们一起玩泥巴,一起在那片广袤的土地上奔跑,跳跃,翻滚,又抑或是静静地躺着,让黄土缓缓地浸润我们的身躯,感受这片土地带给我们的安适与温暖。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转眼,朴实的父亲已然老去,也更加如这片土地般安详平静。而我也正值壮年,代替了父亲踏在那饱含安定感的土地上。我的手掌也变得跟父亲一样宽大,布满了交错的沟壑,沟壑里深深地嵌着永远也洗不净的黄土,散发着那片土地特有的深沉的气息—我明白,我已被刻上了那土地的印记。
父亲也更加老了,也更平静了,平静得快要浸入这片黄土地。临走前,他嘱托我,要把他死后的灰烬洒在这片黄土地里。慢慢地,我也老了,大限将至,我同样把儿子叫到床前,嘱托他,我死后,也要融进这片土地里……
恍然惊醒,发现是一个梦,但真实得仿佛不是在梦里。
在生命的尽头,我愿化作一抔黄土,默默地,在伟大的,生我养我的土地里,永远沉寂。
【第四篇:土地】
江湖飒沓,潮落浮华。多少人安于平凡的一隅,甘愿碌碌一生。亦有多少人选择姿意挥洒,创造属于自己的绚烂。
人生像一块土地,或者肥沃或者贫瘠,这都不是你可以选择的,而它会是荒芜还是繁盛,由自己的态度决定。你的态度将会影响你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人生。
以清醒的态度,方可耕种出繁盛的土地,尽享巅峰人生。
一代文学巨擘鲁迅曾站在时代的前沿,以笔代刀,笔调气镇山河,更以铁笔的犀利写下旧时代的悲欢。他以文人的姿态,引领了民族神魂的旗帜。鲁迅是清醒的,所以他也是在这洋场中最痛苦的,但他的脊梁还是站得笔直,笔杆更是戳醒了无数麻木不仁的“围观者”,使之不再沉沦,开始懂得了什么是抗争。
一支笔划开万丈天幕,是清醒的态度造就了鲁迅辉煌的人生,沉默爆发,声声祝福,让他的土地黑红三层,枝叶繁茂。
以不屈的态度,方可耕种出茂然的土地,尽享美丽人生。
在2008年那场让中国为之沉痛的地震中,廖智被身与心的废墟淹没。二十六个小时,她失去亲人,失去双腿,失去婚姻。而如此苦难使她的生命经历涅槃般重生。她用自己顽强的意志和忘我奉献向人们展示了一个更加怒放的生命,在绝望中一步一步找回希望和梦想,继续用残肢在回报社会中演绎着不屈的力与美。
若非不屈,廖智怎得今天的硕果,又怎么让原本荒芜的“土地”重拾昨日旧梦?
以淡泊的态度,方可耕种出清丽的土地,尽享无悔人生。
掬一捧月色,凝成暗夜的菊香;引两袖清风,拂醒南山的曙光。没了罗绮华服,陶渊明披着霞光织就的布衣更显高贵;没了香车宝马,踩着汗水延伸的土地让他更觉舒畅。他曾经傲然站在满朝文武的风口浪尖,也曾清醒面对歌舞升平的纸醉金迷,而他却用一颗淡泊的心,挺直了自己的腰杆,行走在这菊香阵阵的土地上。
态度决定着你的土地是荒芜还是繁茂,更会决定自己的人生。
【第五篇:土地】
抬头望天,我心头萦绕浓浓故乡情。
——题记
山清水秀,一条好溪如丝带般在风中飘扬,那儿是美丽的仙都——我的家乡。
每逢假日,我必定要去到鼎湖峰,尽管人山人海,我也会排着长龙似的队伍登到那山顶上俯瞰整个仙都。
雾乘着风来到鼎湖峰对面的山顶,只见白茫茫的一大片,宛若神仙荟萃。那天清晨,我迎着微风来到顶上,白云环绕着鼎湖峰,他只露出一个笋尖儿,那时,我在想:如果有一座桥能通往那里,那这座桥就是七彩虹。逐渐的,雾消散去了,这时,再看一眼鼎湖峰,他已截然不同——现他摆脱了云的束缚,快乐的像个精灵。只刚下山,清风拂面去,一阵香气迎面而来,瞬间就钻进了我的鼻子中。这抵挡不住的诱惑,使得我有驻足痴望了一会儿,看得越久,便越垂涎欲滴,于是买一份闻着香气尽情地品尝起来。要我说,馄饨这玩意儿在家乡是最好吃的,因为在吃完后,唇齿留香,神清气爽。
十月的菊花坚强地绽放,黄昏的颜色仿佛与这月开的花相符合,略带一丝迷人。
十月国庆,又逢一个假日,我照常爬到山顶,这时的鼎湖峰壮如春笋,直插云霄,就像轩辕黄帝伫立在好溪旁。游客们也不辞辛苦,满头淋漓着大汗来观望这擎天柱般的鼎湖峰,口中不绝赞叹:“真美啊!简直是天下第一奇石、奇柱、奇峰,下回一定要带上家人,朋友再来欣赏这人间仙境,天下奇观。”看着看着……我不禁莞尔一笑,像是对这景色而笑,又像是对家乡而笑。
我爱这里,我爱仙都景色美如仙境。
我爱这里,我爱仙都特产好吃而又充满家乡气息。
我爱这里。我爱仙都人们勤劳勇敢。
我爱这里。因为这里是我的家乡!
“家乡”,是一个温馨的字眼,她是落叶所能回归的根;她是孤雁所能向往的巢;她是江河所拥有的海。她是我最爱的一片土地。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是的,正如艾青所说,我——永远爱着这土地。
【第六篇:土地】
暑假我总会回到村里拜访爷爷,村里人差不多都搬到镇上了,爷爷却一直住在老家,只有过年才会到镇上和我们团聚。
村口那棵龙眼依旧那么挺拔,像一位战士,忠贞地守护着村子。小时候爱吃龙眼,就爬到树上去摘。刚抓到一把龙眼,脚却踩空了,结果狠狠地摔倒田地里。那次摔得特别痛,但是只要把龙眼含到嘴里,就像一位小女孩在撒娇,让人什么都忘了。
爷爷早在门口等我,他已年过古稀,两鬓的头发全都白了,在他眼角深深的皱纹里,融着对这个村庄,村庄人的全部记忆。地上有一些刚挖出不久的红薯,红薯上的泥还没有掉光,可以闻到一种特殊的薯香,夹杂着微微湿润的泥土味。这又勾起了我小时候和发小们一起烤地瓜的事儿。
儿时总爱从家里偷拿锄头出来,找一块好地,挖一些地瓜来烤。那几个发小挖地瓜的动作,我至今都记得。只见他握紧了锄头,双脚一前一后站稳,腰部一发力,就把锄头摇摇晃晃地举直了。然后双手奋力一拉,锄头就画出一道弧线深深地锄进地里。还真是把大人学的有模有样的,但最后那向后翻土的动作就学不来了,因为力气实在不够。只能挺直了腰,双手举直一点一点往前推,才翻得起来。
而现在,独自在家看电视,我总会买来一些现成的地瓜吃,是很香,却总是没有那种感觉,少了发小们的陪伴,少了烤地瓜时被抹得包公似的脸,少了脚下那亲切的土地。
我陪爷爷去蜜柚田走走。现在已经是夏天,又快到包柚子的季节了。这些柚子个个都长得胖乎乎的,我的手在叶尖滑过,它竟调皮地躲开了。抚摸着粗壮的枝干,我感受到了里面涌动的生命的张力,像村庄的血液在流淌。
爷爷已年过古稀,干不了田里的重活,脱离土地的爷爷,以在田间行走的姿势和柚子保持水乳般的关系,他说,每当脚踩在地里,心里就踏实。这也是他仍住在老家的缘由吧!
土地是柚子的母亲,也是村庄的母亲。母亲高贵,她养活了一辈又一辈的人;母亲卑贱,她总是在最低处,接纳践踏嘲笑,甚至遗忘;母亲仁慈,他平等的遵循着自然的道义。无论面对怎样的风霜与赞美,她总是沉默,让柚子开花,结果,他一生都在奉献,一生都聚集着美德。
爷爷娴熟地点了支烟,单手倚在树干上,缓缓地吐了口,说:“年轻人都去镇里住了,你们也跑到外地读书了。只剩我们几个老头咯,要好好打拼将来出人头地啊!”这话里,除了期盼,我听出了更多的无奈与不舍。爷爷和这些树一样,像忠贞的战士,守着故乡的土地,而我们却成为故乡的逃兵。真的,只有当双脚踏在故乡的土地上,我的内心才是轻盈的。
天色不早了,也该走了,天色不早了,也必须走了。爷爷有泪,但他只会让泪水流回心里,自己慢慢品尝。望着身后远去的村子,我能听到它在哭泣,像孩子一样不舍地哭泣,瞬间,我的心仿佛被掏空了。成片的柚子,只有鸟儿飞过,谁来安慰孤独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