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那本书初一作文700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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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那本书初一作文700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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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只因那本书】

那本书,棕色的封面上镶嵌着几个黑色的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那是妈妈送我的 。

本以为是什么好看的小说,仔细一看,唉,又是名著。我的心情如摩天轮一般,从欣喜若狂顷刻变得百般沮丧。我如扇扇子般走马观花地来回翻了几遍后,把它随手一扔,便仍到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失去重心的它,仿佛离群的大雁,显得孤独,寂寞。

我懒的去管它,倒是一旁的姐姐看不下去,心疼的对我说:“那可是好书,读后受益匪浅,你可不能就这么扔掉。”我轻蔑了一眼那本书,不以为意。

现在想想看,那时的我毕竟是小啊,不懂得什么是好书。

到了初二,老师要求我们买这本书,还给我们布置写读书笔记。我不理解。

直到那天,班里有同学把它带到学校,说它多好看,我才开始注意到它。借过来随便翻了几页,便被里面的故事情节紧紧吸引住了,迫不及待想要看下文。

我开始后悔当时的盲目行为,正所谓“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下决心回家一定要好好看那本书。

书呢?一回家我便开始翻箱倒柜的找,可就是不见它的踪影。不一会儿,额头、手心上的汗多的足够挤出大半杯水,找不到,只好再去书店买一本。一口气跑了几个书店,都缺货。走出书店,低着头,耸着肩,咬着下唇;总觉得心里空荡荡的,现在,后悔之余,也就只剩下自责了。

直到过年,大扫除时,我正收扫着那被我弄得乱七八糟的书橱。突然,我摸到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表面很粗糙,而且还有折痕,看样子,这是一个被我丢弃的东西。

—个被我丢弃的东西!心里一颤,我缓缓地把它拿到我眼前,“是它!”我激动的大声喊叫。我多么希望,时间可以定留在这一刻!我一把把它紧抱在怀里,久久不能松开。我终于和你再次相逢。一时间,熟悉的感觉如烟雾般升腾。我下定决心要保护它,珍惜它,因为,它是我最知心的朋友。

因为有了它,我不再是那个任性的小女孩;因为有了它,我变得勇敢坚强;因为有了它,以后的日子我不再孤单。

每当父母外出时,我总会把它拿到我的身边,看它为我讲述关于保尔的故事;每当我遇到挫折的时候,它总会悄悄地对我说:“你要学习保尔,振作起来,要有钢铁般的坚强意志,永不放弃!”

它,如夜晚最明亮的灯,照亮着夜行的路,指引着我走向黎明。

【第二篇:只因那本书】

你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吗?我就有了,为了那本书,我付出了很多。你想知道吗?那我就告诉你吧。有一次我在书店看见一本文章优美的作文书,很想拥有它。可是那本作文书需要二十多块,妈妈不许买,每当我看见别人有那本书时,是多么的羡慕啊!

有一天,我放学后经过书店看到里面令人眼花缭乱的书,又使我想起了那本书,情不自禁地走了进去,来到那本书旁边,我翻开它津津有味地欣赏起来,但是时间有限,我又舍不得放下它,怎么办?于是我心里想到了偷。那时还好没人看见,真是天助我也,刚伸出手我又犹豫了:如果偷了,妈妈发现就糟糕了,老师教育我们不能偷东西,这样会让人讨厌的,要是让同学知道了我的面子往哪搁?可是那本书好像在向我招手,冲我微笑,最后我还是下决心偷了。我向四周环视了一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那本书取下书架,轻轻地放进了书包里,最不起眼的一层,那时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着,我很害怕服务员发现。最终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走出了书店。为了这本书,我犯下了一个令我终生后悔的错误。从此,我特别珍惜那本书。

有一天,吃过午饭后,妈妈上班了,我经过房时,看见那本书放在书桌上,咦,那本书好像在冲我笑呢,好像在说:“快来看我吧!我很好看的。”我被它那无形的魔力引了过去,坐在书桌旁,翻开了书。啊,那内容真精彩,我看得入了迷。过了一会儿,雨悄悄地下了起来,越下越大,我竟然忘了收衣服,阳台上的衣服已被雨淋湿了,我全然不知道。晚上妈妈回来了,她一进门就问:“刚才下雨,你收衣服了吗?”我有些莫名其妙说:“刚才下雨了?我没有收衣服,我一直在看书。”顿时妈妈的脸立刻沉了下来,生气地说:“你就知道看书!衣服湿了也不知道。”随后,她用那根可怕的棒子打了我三下。那时我大哭了。

为了那本书,我真的付出了很多,为了那本书,我犯下了一个令我终生后悔的事,为了那本书我被妈妈骂了。这是我第一次为了样东西而付出这么多的,我会永远记住的。

【第三篇:只因那本书】

房间里寂静得只听见秒针滴滴哒哒的声音,眼角的泪水又一次流了下来,看完一本书的结尾,我松了一口气,呆呆地坐在桌前。一本让我流泪的书,不知是为人物角色的悲惨命运而流,还是害怕自己会如书中写的那样。

书的名字叫《后来我们都哭了》,讲述了主人公林洛施与中学时代的好朋友从亲密无间到渐行渐远的故事。从中学时代一起说好的一辈子到进入社会后对生活态度的改变,长达十年的感情支离破碎,离开彼此,远走高飞。很多人都把这本书当成了狗血言情的小说来看,我却没有,因为其中有作者的真实事例与切身感受。没有其他书中华丽的王子公主,而是与现实相似的青春离别。与我们同样,书中的所有人物都有一段灿烂的青春,一段永不会忘记的友情,有一个执著追求的梦想。这本书的作者夏七夕,是我个人喜欢的女作者之一,她写的文章虽悲伤,但却总让人从中看出一些道理,给予人很大的感触与改变。我喜欢夏七夕,不仅仅是因为她的文笔,而是她心中有一种宁静感,将自己的真实事例写入书中,让我觉得很现实。

这本书给予我感触最深的是主人公林洛施与她几位朋友刻骨铭心的友谊,不管谁有了困难,陪在身边的总是她们,认识十年从未分开,这是我所羡慕的,所钦佩的。有好几次我问过我自己:我是否也能这样,对爱我的人给予我最深沉的爱,对一直在我身边的人,我也能够不离不弃。而我的回答是不确定,谁都无法预料未来会发生什么,不知道会发生哪些突如其来的事情,让我们从此远离那些曾经爱过的人。我现在能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努力,陪伴好身边的人,不留遗憾。

我把这本书看了两遍,每一遍看完,我的心总是酸酸的,不想让一段青春没有意义,想努力拼博。可拼搏完了,面临的却是分离,是渐行渐远,留下的只有浅浅的回忆。书中的青春太过凄惨,从豪情万丈的梦想到浪费完人生的沦落天涯,从上学时代的清纯到成熟后的感情碎裂,太多感伤。我想,正是这本书的凄惨,这本书的悲伤,让看过这本书的人一夜得到了成长。

夏七夕让我也明白了,人生给予你的不仅仅是惊喜与快乐,还有时刻在你身边的离别,现在能做的,只有继续爱好身边爱你的人,不留遗憾。

【第四篇:只因那本书】

有那么一本书,记载着关爱,宽容、耐心、温暖……它文笔细腻,语言如诗,蕴含着深刻的爱与哲理,却总是不能将它看透——是父爱。

我的爸爸在作为一个父亲的同时,也扮演着一个朋友的角色。在学习生活中,与其说他是对我放纵,还不如说是对我毫不保留的信任。我和幸运,拥有一个这么好的爸爸。

那是一个休息日,我和朋友约好出去踏青,妈妈出门和朋友聚会,爸爸却呆在家中。“今天难得休息一次,我们出去玩玩放松一下吧!”爸爸对我说着,语气中透着兴奋。“可是我已经和同学约好了出去的,那就不好意思了,留你一个人在家。”我抱歉道。爸爸仍笑着,说了句“玩得开心”,看不出一点不自然,我松了口气。

我准备出门时,他叫住了我,对我嘱咐了几句,让我注意安全,早点回家,然后欲言又止。我瞅了瞅手表,匆忙向爸爸说声拜拜,就出了门。

踏青途中,放眼望去满眼花红柳绿,却忽然提不起兴致,只盼望早点回家。接近黄昏的时候,我惦记着爸爸的叮嘱,想借故回家,却又被硬拉着玩了好一会,和朋友们道别时,夜色已深。

在我走到离家不远处时,看到一个模糊又熟悉的身影,是爸爸吗?走进了,那人看见了我,脸上挂着温暖的笑容,我安了心。

爸爸走在前头,显得十分轻松,那紧紧攥着衣角的手却出卖了他,看来我的顾虑不无道理,爸爸还是很担心我啊,我有些抱歉。回到家后,我看着桌上凉了大半的饭菜,觉得心象被揪了一下。爸爸说“饿了吧,我再给你热一热”,其实在外面杂七杂八的吃的很饱了,但我还是用力地点了点头。

第二天早上,爸爸已经出门上班,妈妈在给我做早餐。

“你爸昨天在家?”

“是啊,昨天不是休息吗?”

“不对啊,他明明告诉我昨天他们单位组织农家乐一日游,难道是临时有了变化?”

顿时,我的脑袋像是被蜂群侵入“嗡嗡”只响,我好像有点明白了。

父爱不就是一本的书吗?翻开它,每一页都充满无私,宽容和永恒的爱,引导着你,启发着你,感动着你。

这本书,值得我永远珍藏。

【第五篇:只因那本书】

我读过很多本书,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弗朗西斯。霍奇林。伯内特写的《小公主》。

《小公主》里的主人公沙拉,在她刚生下来时母亲便去世了,是父亲一人把她拉扯大。父亲在印度经营矿产,十分富有。他一心想把莎拉培养成名门闺秀,让她成为一名小公主。在莎拉七岁的时候,便把她寄送到了一所贵族学校。分别前,父亲给莎拉买了一个她喜欢的洋娃娃陪伴着她。校长知道莎拉的父亲是个有钱人,便给莎拉公主般的待遇:华丽的衣服,特殊的房间、随身的女佣。而莎拉并没有为此感到高傲,她喜欢讲故事,还喜欢想象和看书,对人非常友好善良、宽容大量。所有女佣都喜欢她,称她为“小公主”。

直到有一天,学校接到了通知,莎拉的父亲在开产矿石时劳累过度,因病而死,身无分文。校长一气之下改变了对莎拉的看法,并让她从漂亮的房间搬到了又冷又破的阁楼里,莎拉现生活和以前大不相同,莎拉不仅没有了女佣,还要去做最苦最累的脏活,但莎拉“小公主”的梦想并没有毁灭,她依然然保持着积极乐观的心态,永不服输,更不想失去自己的尊严。后来,她父亲的同事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她,并让她过上了真正的幸福生活,让莎拉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小公主”,原来她父亲死后给莎拉留下了一大笔遗产,足以让莎拉实现她的“公主梦想”。

莎拉无论什么处境里,她都保持着公主的尊严,心里有梦想,并朝着梦想不懈努力,最终梦想成真。而我们呢,我们在家也是“小公主”“小皇帝”呀,不过我们只是温室里的花朵,从没干过苦活,在梦想的道路上没有经受过苦难,只是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们应该自己独立生活,只有自己动手,才能丰衣足食。

怎么样,听了我《小公主》这本书的介绍,你一定对这本书着了迷吧,并想要迫不及待地看到它,相信你也会从中获得许多道理呢!

【第六篇:只因那本书】

在我的书橱里有许许多多的书:有法布尔的《昆虫记》,有叶圣陶的《稻草人》,也有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众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因为书中许多活灵活现的人物和有趣的故事让我读后回味无穷。

我喜欢三国演义中的一些英雄人物。三国里的人物个个都被作者描写得维妙维肖,里面好多人物都有一颗精忠报国之心,很令人敬佩。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孔明了,因为他足智多谋,遇事沉着冷静,非常善于分析。比如草船借箭,他就借助稻草人顺利取得魏军的十万支箭,以备后用。魏、蜀、吴三国互相残杀,损失了不少精兵强将,令人觉得惋惜。如果我是三国里面一名将领,我会学习吕布精兵习武,学习孔明用好计谋,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

我更喜欢三国演义中的精彩故事。其中“三英战吕布”这个片段描写得最为精彩:吕布是董卓手下的一员大将,他武功高强。有一次,张飞拿着丈八蛇矛应战吕布,俩人战了五十多个回合,张飞的阵脚渐渐乱了,而吕布越战越勇。眼见张飞招架不住了,关羽着急了,他舞动着八十二斤的青龙偃月刀冲了上来,和张飞一起应战吕布。刹那间,尘土飞扬,三匹马厮杀在一起,三十多个回合过去了,俩人仍然战不过吕布,这时,刘备也持着双股宝剑来帮忙,他们弟兄三人把吕布团团围住,吕布招架不住,只好起着赤兔马飞快地溜走了。读这个故事,我仿佛也来到了三国时的战场,听到了震耳欲聋的战鼓声,看到了激烈的战争场面,从“三英战吕布”这个故事中我也明白了“团结一心,其利断金“的道理。“三顾茅庐”“连环计”“火烧赤壁”等故事都写得非常精彩。

《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我真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同学们,你们也赶快来读一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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