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蓝色初一作文怎么写?好优异作文网给您整理了6篇我喜欢蓝色的作文,希望可以给大家参考,帮助大家提高写作水平。
【第一篇:我喜欢蓝色】
“妈,我的嘴巴是蓝色的吗?”
妈妈笑而不答,说:“你看弟弟的嘴巴不就知道了?”
“我昨天去成老师那儿,她说我的嘴巴是蓝色的。”
说着,我便跳起来去照对面安了半个墙面的镜子。看不清。那么算了吧。
我与弟弟正分一罐可乐,倒出罐子的蓝色液体吓了妈妈一跳。我告诉她这是爸爸带回家的“网红可乐”——百事可乐新“发明”的“pepsiblue”,说着我和弟弟就几乎把自己面前的半罐可乐喝完了——可妈妈对此一无所知。
是啊,昨天有网红汤圆网红奶茶网红粽子,今天有网红可乐网红酸奶网红蛋糕,明天有网红月饼网红啤酒网红……几乎所有东西更新得这么快,谁知道下一波风往哪儿吹呢?
我们——我,弟弟和妈妈——正在台湾牛肉面馆解决我们的午饭。店堂的电视里正放着《丁丁历险记》的某一集的某个片段,只能胡乱看几眼,因为周围的音乐是我不知道的某一首嘻哈还是其他什么风格的歌。这个面馆我们周末经常去,电视里有时是《魔法公主》,有时是《风之谷》,有时是《魔女宅急便》,有时是《千与千寻》……都可以随时随便地胡乱看两眼,反正,也没有时间完整看完,何况还配着莫名其妙的背景音乐。
妈妈正说着什么,我也没有听清。
有什么关系呢?一首没听完的歌,一部没看完的影片,一本没读完的书,一个没讲完的故事,一则没听完的新闻,一次没成行的旅游,一条没辟谣的谣言……
它们或许在你的计划里,或许在你的想象中。总之,这就是你的生活,忙碌里来,忙碌里去,永远是急吼拉吼的,因为总有那么多的事,那么多完不成的事,还能怎么办?你怎么可能定下心来去听一首完整的歌,去读一本完整的书?
我知道孔子周游列国十四年,只为了传播一个理念;我知道司马迁一生只完成了一部书《史记》;我知道徐霞客一生只完成了一部书《徐霞客游记》;我知道李时珍一生只完成了一部书《本草纲目》……他们的一生足够漫长,却仿佛只做了一件事——可这一件事,便是千秋功业。他们的书在人类知识的殿堂里熠熠生光。他们仿佛活了千百岁。这真是奇怪的事。
“以后不带你来了。来了就知道看电视,什么东西都不吃。”旁边已经看到过好几次的一个妈妈正在训自己的孩子。我大概是笑了吧。
我的嘴巴是不是蓝色的?我终于还是不知道。
【第二篇:我喜欢蓝色】
有人说,粉色代表女生,女孩天生就喜欢粉色;蓝色代表男生,男孩天生就喜欢蓝色。是真的吗?
以我自己为例子吧,记得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我非常喜欢粉红色,妈妈也很乐意给我添置很多粉色的物品,小到一块橡皮、一支铅笔,大到一辆三轮玩具自行车、一张儿童沙发,甚至是我的睡床,都是粉色的,在我的家里,到处都能见到粉红色的“身影”。
后来,我上小学了,仍然很喜欢粉红色,妈妈给我买了新书包、新笔袋、新铅笔、刨笔刀、新的笔记本、橡皮等等,全部都是我见了都会微笑的粉红色!每天我高高兴兴地穿着粉色的上衣,戴着粉色的发箍蹦蹦跳跳地去学校。
再后来,大概是我上三年级的时候,不知怎么回事,我突然不再迷恋粉色了,而我发现,我居然会对和天空一样明亮清新的蓝色“情有独钟”起来。我告诉了妈妈,她先是有些吃惊,之后她跟我说:“没想到呀,你的‘口味’改变了!”
对于我自己的对色彩喜好的转变,我也有些不知所惜。后来,我发现我的同桌沈小远同学居然开始喜欢粉红色了,这让我开始思考:关于色彩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得弄个明白!
于是,我在网络上搜集了好多资料,并且得到了意想不到的神奇答案:100年前,男孩子是喜欢粉色的,而女孩子喜欢蓝色。大概在50年前,以芭比娃娃为首的间业机构带起了一股粉色旋风,人们逐渐被洗了脑,才开始转变为男孩应该用蓝色的东西,而女孩应该用粉色的东西。当这些观念在人们的头脑里根深蒂固时,也就形成了现在大多数人所认为的观点:粉色代表女生、蓝色代表男生。
我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蓝色控”,并且已经被蓝色“控”了快三年了。我喜欢蓝色,现在的我,有着很多蓝色的物品,妈妈也很支持我,我的房间已经逐渐变成蓝色的“世界”咯!
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坚持自己的想法,我就觉得蓝色更柔和、更坚定,并且看上去干净整洁,很清爽。我非常喜欢自己穿着蓝色衣服的样子,看起来非常符合新时代小学生的模样,并且能穿出我的个性,穿出我的风采。
那你呢?你喜欢什么颜色呢?
【第三篇:我喜欢蓝色】
小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特别喜欢粉红色,或许这是每一个小女孩都有的天性吧。逛超市时,不管看见什么口味的糖果,只要包装是粉红色的,那么我就毫不犹豫地用小手紧紧攥着那包糖,无论如何也不松手,直到爸爸妈妈同意给我买,才心满意足地嚼着刚买的糖果离开。
而现在,我好像没有那么喜欢粉红色了,甚至看久了感觉有些腻,我慢慢喜欢上了像甜品一样令人心情愉悦的蓝色。天空是蓝色的,它总是能让人感到很舒朗;大海也是蓝色的,它一望无际,波光粼粼的海面上时不时有海海鸥飞过,让人喜爱极了。在生活中,我也喜欢去亲近“蓝色的朋友”。有一次,我得罪了我的好朋友小章,我心里懊悔极了,生怕她第二天不理我或是和我绝交,我在心里打了无数遍道歉的草稿,却觉得每一个都没有诚意,我觉得自己糟糕透了,急得都快哭出来了。第二天到了学校,我简直不敢面对小章,心里不断地想着:到了学校后她会不会马上提出跟我绝交;或是满世界的“宣传”我的过错,告诉大家我有多么差劲;又或是把我身边的好朋友全部抢走,孤立我……我越想越害怕,便不再想下去了。
到了学校后,我低着头走进教室,希望没有人注意到我,可小章却大声地叫了我一声,我的心一沉,难道她是要跟我绝交了?只听到她说:“中午吃完饭一起去老地方玩狼人杀哦!”听到她的话,我放心了,原来她并没有把那件事挂在心上,还是像以前一样和我黏在一起,像口香糖一样。我觉得,小章的心胸就像那大海一样,是蓝色的,非常宽广,可以容下一切!我还有一个朋友叫小朱,她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不慌不忙,在大脑中搜索着解决方案,而且总是能在短时间内想出一个好办法,迅速解决问题的根源。她给我的感觉也是蓝色的,正和她名字中的“睿”相符合,是睿智,也是冷静。
“蓝蓝的天,下面小小的我。”每听到这句歌词我总是感到很向往,渴望成为那站在蓝天底下的小女孩,享受着天空给予我们的舒适。蓝色的天空,给人一种安全感,也很安逸,很令人欢喜。从喜欢粉色到喜欢蓝色,我在这个过程中渐渐长大了,我不再是当年那个为了一包粉红色的糖果,哭得撕心裂肺的小女孩了,现在的我喜欢蓝色,因为蓝色象征着宽广、睿智、冷静和安逸,这也是我现在所需要做到的。蓝色,让我成长了许多!
【第四篇:我喜欢蓝色】
2015年的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蓝色的海豚岛》,它是[美]斯。奥台尔写的。
斯。奥台尔是美国儿童文学的一个作家,这本书是这位作家的一个重要作品。它是1992年国际安徒生大奖得主,他擅长处理历史题材而著称。正是《蓝色的海豚岛》这部小说使他脱颖而出,一举成名。包括美国妞伯瑞大奖在内的七项大奖,让他自信不疑的走进儿童文学的殿堂,成为一名儿童文学作家。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一个形似海豚的岛上,住着卡拉娜一家,有一天,阿留申人来到海豚岛捕猎,卡拉娜的父亲和大部分男子死在了阿留申人的手下。在逃难的时候,卡拉娜为了找到没有上救援船的弟弟,下了船,可她的弟弟却被野狗给咬死了,船也慢慢的离开了岛,卡拉娜一个人留在了这个岛上,到处充满了死亡的气息……
后来,卡拉娜为了给弟弟报仇,射伤了很多野狗,但她心底太善良,解救了咬死自己弟弟的头狗(领头的狗),并且和她成为了好朋友。她称赞阿留申女人的裙子很漂亮,知道有朋友真好。后来头狗死了,但卡拉娜并没有伤心,因为她最终找到了它的“儿子”郎图。
看完这本书,让我读懂了:我们在生活中面对危险要坚持不懈,临危不惧,必须经过自己的努力,总有你成功的一天。
【第五篇:我喜欢蓝色】
沉沉夜幕之下,一切都是那么的静谧。没有课间的嘈杂,没有中午时分的喧嚣,只剩下黯淡的星光,伴着熟悉的灯光,在黑夜点亮。教室里,也只有沙沙的写字声与几乎听不到的呼吸独舞。老师在讲台上备课,只看得到沉溺于作业于书本中的学生,那深深垂下的脑袋,很少抬起。
一切都那么习惯,那么平静,和往常一样。但又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它告诉我今天有一些事情要发生。
突然,只见黑发拂过窗际,带起一阵微风,一张熟悉的脸闯入我的视线。看,那眉宇之间的英气,是咱一班的大姐大“英姐”来了。“王黎倩,周崟,储卓颖,出来一下!”什么?出来一下?那四个字,就好像钉子一样,重重钉在心上,不由得浑身发麻,情不自禁地在心里偷偷问自己:“嗯?我干什么好事了?英姐亲自上门问罪?”
一步,一步地迈到门前,就像猫捉耗子一样,每步都小心翼翼,心里还默念着:“但愿是好事,上帝保佑……”
英姐手中的三张复印纸,乖乖地直立着,不见半丝摇晃。走到跟前,才看到,走廊的灯光笼罩着英姐,并没有了从前的“盛气凌人”,尤其是那黑色的眸子,竟射出几束希望的光芒,墨一般的黑色中,映着吊灯的影子,是一个光斑,小小的,椭圆形的。
原来,要写新闻稿。英姐手中三张浅蓝色的纸,上面密布着文字——三篇例文。我接过那张纸。握住了英姐对我的信任、期盼;我接过那张纸,了解班级中四十七分之三的难求与珍贵;我接过那张纸,承担起比原来多了几分的责任,承担起英姐沉甸甸的期盼。
夜幕之下,一切都那么静谧,甚至没有风。高楼的灯光,像星星,闪闪烁烁,像萤火虫,顶格在夜空中。路灯一如既往,散着灯光,昏黄的,一圈圈晕开来,柔软,慵懒。煞白的灯光打亮,刺眼的白色笼罩着那张浅蓝色的纸,让我畏,我能不能做好;让我敬,这是四十七分之三中的一份;让我喜,这张浅蓝色的纸,代表了英姐沉甸甸的信任。影子投在纸上,就像给它蒙上了一层黑纱,一行行,一列列的方块字沐浴着黑色,悄悄地隐匿了它们的身影,它们没有藏得干净,灰蒙蒙的影子中,还透着细密的黑,它们就是师生间的感情,哪怕有些小失望,小矛盾,小过错想要将它隐藏起来,它也总会再让你看到它,它不会轻易地藏起来,不会轻易跑掉,就好像英姐对我们的信任,对我们的期盼,对我们付出了那么久的关心与爱,不会因为有一点点的介入就减少,就消失。当影子挪走,灯光再一次照亮的时候,蓝色浅浅的,还是那么亮眼,字是黑黑的,那么深,那么深。
谢谢,英姐,你给我的信任,期盼、机会;谢谢,浅蓝色的纸,让我领会到这么多。
【第六篇:我喜欢蓝色】
四季的轮回,告诉我花开总是短暂;恒星的演绎,却告诉我真情的永恒,哪怕今夜就要别离。消失在蓝色的记忆里。
——题记
岁月流逝,却留痕;往事如烟,却依然可以清晰地寻找到它的痕迹,有些事虽离我们而去,但一次次的触动却永远冻结在心里,不随岁月而流逝,不随风雨而更改,因为上帝给了我们每个人同样一颗心,告诉我们有些事只要藏在记忆里。
不知道何时起,我开始学着记录,尝试着编织岁月掠过时留下的痕迹,在这狂热的季节,把青春收藏在一张张相片里。当有一天飞鸟不在,翻开手中的相册,在那个收获的季节,我们笑了又笑了。
踏上落叶,任那金黄的破裂声不绝于耳际,心中如头上的天空,一片生凉的淡蓝。因为在野碎的瞬间,我忽然感到一切如烟记忆都封存在蓝色里。肆无忌惮惯了,在物是人非时,蓝色寒流席卷而来,冲刺着模糊的记忆。
曾经,认真地,我们研究青春:“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他收获着我们的微笑与眼泪。”
也曾几许,微笑着,我们一起谈论人生:“大海因巨浪翻滚,而收获了雄浑;沙漠因飞沙的狂舞,而收获了壮观,人生亦是如此。”
如今,一个人,茕茕孑立于闲云潭影间,不知秋之将至,感悟时光飞逝,只能将记忆封存在兰色相册里。
今秋的晚风吹散了枫叶的浓重,当细细的雨丝也在薄雾中渐渐迷离,当黑云静静地守侯着夜,看彼此消失在最后一个熟悉的街头,让彼此最后一次停驻在蓝色的记忆里。切记告诉自己,不要叹息,不要哭泣,我们还有蓝色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