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初一作文750字6篇

时间:2024-07-31 02:57:49 一键复制

同桌初一作文750字6篇

同桌初一作文怎么写?好优异作文网给您整理了6篇同桌的作文,希望可以给大家参考,帮助大家提高写作水平。

【第一篇:同桌】

推开门,一股清新的气息扑鼻而来,一个平凡的教室,因为来了新人变得无限精彩。

环顾教室一周,我找到了自己的座位坐了下来。教室里闹哄哄的,仔细一听才听出大家在讨论今天要换桌的事,看得出来同学们都很兴奋,我也很期待。我和大家一样都怀着好奇心焦急地等待着:我们的新同桌是谁?会发生什么?但一想起要离开刚刚熟悉了的旧同桌又难免有些伤心。不一会,老师进来了,还真说到了换桌的事,只听老师说:“谁最近表现优秀谁就有优先选择权。”老师还在说着,我的思绪早就飞到了刚开学的那几天。

那要先说说我的旧同桌,他这个人给你的第一印象就是大大咧咧,讲话直来直去,每天进教室都要大喊一声,这都成了他的招牌动作,有次上课老师还没进教室他就喊“上课!起立!”谁成想老师刚好进来了,这就尴尬了,逗得同学们哈哈大笑,他自己还心有余悸地说了句:“哎呀!吓死我了!吓死我了!”……

我的思绪被桌椅声打断了,我像是穿越了又回到现实一样,我们已经换好桌了,我和史金宝同学一桌,史金宝不是太高有点微胖,有着黝黑的皮肤,看上去感觉胖嘟嘟的很可爱,他学习不错,不像以前的同桌的那么大胆子,我们相处的很融洽,不会的题也能互相问,不过他下课时有点小淘气,偶尔也会开玩笑逗得我们呵呵笑个不停。

性格多变的同桌让我猜不透,不过还是希望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学习越来越好。(公众号:新日记时代)

【第二篇:同桌】

不知道是不是天意,我和同桌又分到了一起,又成了同桌。

“同桌”是我对李佳城的称呼,开学一共换了四次位,第二次就和李佳城成了同桌。他长我两岁,个子却比我矮点儿。“其貌不扬但也和气,为人也不惹事生非”这是我对李佳城的评价,他就是一个小人物,但与他相处却不甚惬意,他整个人都是干净的,就像一张崭新洁白的纸张,仿佛没有惹人讨厌的时候。

开学有半年了,想起和他在一起的日子,就停不下自己的笔尖,在你的生命总会遇见一两个特殊的人,同桌便是。他整个人不慢不恼,接触他的赶时间里总是令人感到放松惬意,整个人坦白的很,担得起一个“真”字。我想我是第一次没有用任何华丽的语言来写一个人的,但同桌的单纯让我感觉无需用虚情与假意来形象,在纸上几笔,就以经足够勾勒。

在记忆中,他好像从来没有惧怕过什么,至少表面上是这样。他一次没有哭过。永远是乐呵呵的,我甚至想象不出他哭泣或愤怒的模样,好像在最黑暗的海底,他身上也能带起一片阳光,躲开那阴云密布的天空。

同桌的和气我写了很多遍,还记得那天他把玩着他新买的小刀,好巧不巧地被我撞见,好巧不巧的入了我的法眼,待他借我玩后,我干脆就把那东西抢了去——把它穿在了我的钥匙链上。当时是费了好大力气的,没想到三两下便被他解开了,于是惊讶、失望、焦虑、担心等等一齐涌上了心头,后来我惊诧为何当时那么在意这把只不过造型奇巧一些的小刀,原来是在无意识地试探同桌的气度,试试他会不会为此生气。但结果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我很容易地诓来了那把小刀,事后他竟然又买了两三把。我对于同桌的看法也好了很多。

如今我和同桌又成了同桌,心境有喜悦也有复杂,喜的是与同桌在一起的日子很快乐,复杂的是以前的记忆被拉扯出。事实上,我与他分开或在一起的时间一直很短暂,但他在我脑子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单从性格脾性上来讲,他要比我好很多,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好人”。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光芒,那是我所没有的,善良?宽容?单纯?或许这些都有。我很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感觉,也很幸运能成为他的同桌,因为从他的身上,我可以看到人性的本质。

【第三篇:同桌】

许多时候,生活中的我们总是犹豫不前,觉得自己离成功很远,但也总会有这么一个人,他让你豁然开朗,给予你生命的尊严与荣光。

莫名觉得烦躁,抬头仰望天空,那仿佛是遥不可及的高度。我轻声叹了口气,望向操场。操场上,飞奔着一些人群,他们急速旋转,跳跃。手中的篮球像是听了他们的话一般灵活的运转。我的目光停留在一个大男孩——我的新同桌身上。他有一头利落的短发,五官倒也有几分俊态,笑起来的时候两排洁白的牙齿像是闪着光,给人以一种非常阳光的感觉。但是一想到早上他抢走我那不及格的英语试卷时那嚣张的样子,我便有些愤愤然。

“嘿,以后放学,我来帮你补习英语吧。”一个声音传来。我惊恐地看着不知什么时候绕到我身后喝水的同桌。“为什么?”我的语气不可置否。“难道你不觉得你的成绩已达到‘惨不忍睹’地境地了么?”看到我有些许动容的模样,同桌便笑着说:“那就这么定了,放学后我在教学楼顶楼等你。”我见他跑向操场的身影,小声嘟囔了一句:“切,得意什么嘛……”

放学,他早就拿着英语书在顶楼等我,我们在最高的一层阶梯上并排坐下,像上课时两个人正襟危坐一样。同桌一如既往的小淘气哪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少有的严肃与正经。他很认真的给我讲解着今天英语试卷的错题,像个老师般专业,“你看啊,这里是应该用‘现在进行时’的语态啊,还有还有,像这里……”时间匆匆流过,校园的喧闹声慢慢地飘远了,同桌慢慢地合上英语书,向我挑了挑眉,说:“有什么不懂的再问我吧。”我点了点头,原来,真正掌握好知识点的成就感竟是那么的不错!

以后的课上,我们经常在一起讨论题目,有时他为我讲解英语题目,有时我为他解析课上难懂的古诗文。我的英语成绩一点点上去了,每当我拿着只比他低几分的考卷大笑时,总会听到他似笑非笑的语气:“这没什么可骄傲的!有本事超我!”成绩慢慢拔升,心情不由得也跟着不错,对我这个小老师的感激之情也越来越浓厚。

期末考,我郑重地对同桌说:“谢谢你的指导,我进步了好多呢,老师都表扬我了!”却没想到迎来他的一阵嘲笑:“切,你离追上我这个‘老师’还有一大截呢!”同桌扬扬手中的英语试卷,朝我吐了吐舌。

嗯,谢谢你在我的青葱岁月里留下绚烂的一笔,我的同桌!

【第四篇:同桌】

因为一个偶然的原因,我和她成了同桌。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文静,很好“欺负”的那种人。但我却没有想到,她在分班考试中竟然是第一名,之后她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数学老师的课代表(班主任是数学老师)。

她梳着一头刘海,浓浓的眉毛下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她脸上的雀斑虽多,但都很淡,不仔细看是察觉不了的。她的脸总是红得像一个苹果,也许天生就这样吧。她长得很高,一米七左右,每天的穿着搭配都很合适,给人一种很清爽的感觉。

一开始,我以为她不是很好相处。因为我总觉得,成绩好的人都有一种高傲的心理,把自己当天下第一。可是,她从未在我们面前炫耀过她的成绩,待人很友善,和大家的关系都很好。

她很辛苦,却从未抱怨过。老师办公室在五楼,她每天从二楼到五楼来回的跑,而且还要抱很重的练习册和课堂作业本。

她很守纪律,无论老师在与不在,她都不吵不闹,安安静静的写作业。而且当我们请教她问题时,她从来都没有不耐烦,总是细心的给我们分析,所以我们大家都很喜欢他。

她多才多艺,能歌善舞,画画也很好,课外知识还很丰富。每个周六下午,学校会给我们放半天假,她都会认真的给我们讲故事,每次我们都听得如痴如醉。

有这样一位同桌,真是我的荣幸。也许老天看我和以前的同桌关系都不好,特地降个“女神”和我做同桌吧。

【第五篇:同桌】

近两年来,我的同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频繁地被更换着,他们中的很多人,我都已经淡忘了,只有一位,令我记忆深刻,她叫张星华。

她长得很黑,乱蓬蓬的刘海下有一双大大的眼睛,时常戴着一副假眼镜,装出一副很有学问的样子,一张得理不饶人的大嘴巴,可真是能说会道!

她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就是吃零食!一周七天,五天上学,她没有一天不带零食,在她长期的误导下,我也养成了这个坏习惯。我在吃货界可只是个“萌新”啊!但自从有了这个同桌“老司机”一切都改变了。有一次,我带了一包“香辣小鱼”,耐不住馋的我在课堂上打开了包装,一阵香辣味扑鼻而来。我怕这味道会惊动老师,一时又不知道该藏到哪里,巧中又巧,老师向我走来,我吓得手忙脚乱。这时,我的同桌急中生智,将这包“小鱼”夹在我的作文本中,连忙用手扑扇着,想赶走这气味,老师顿了顿脚步,又回到了讲台上,真是“虎口逃生”啊!只是,我辛苦写的作文可遭了殃!下课了,同桌向我伸了伸手,说:“我可‘救’了你一条命啊,把你的‘小鱼’分给我吧!不然,我就告发老师!”我大笑着说:“你自己不也带零食了吗?”“你想好退路了吗?别废话,给我吃一条总可以了吧。”我只好拿出了一条我心爱的“小鱼”给了她。她可真是一个“吃货”啊!

她还特别喜欢踢足球。我俩在一个辅导班学习,每晚7点半左右,我和她一起写完家庭作业,就去楼下的广场上踢足球,她每次都是我们队的守门员。那天,我们又去踢球了,踢了一会儿,对方获得了一次点球的机会,他们的前锋,一计猛球,没有打门,竟然踢到了张星华的肩膀上。她疼得龇牙咧嘴,等到要发门球时,她依然精神抖擞地将球传给了我。我信心十足地配合队员踢着球,经过我们队员的不懈努力,终于踢赢了这场比赛。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十足的“吃货”兼“足球迷”。

【第六篇:同桌】

体育课后是英语课,沸腾的教室好不容易静下来,一颗颗躁动的心慢慢褪去体育课的激动与欢腾。每当这时,教室的后门都会晃进一个姗姗来迟的熟悉身影,他满头大汗,蓬头垢面,手抱篮球,鬼鬼祟祟……

这个身影就是我的同桌,总爱在体育课的下一节课迟到的“调皮鬼”。六年以来,同桌常常就“三八线”问题,不经意间即发大战。在六年的时光里,我早已习惯同桌的捣蛋、“狡猾”、爱开玩笑……

同桌的名字叫“中国”,因为同桌曾在自我介绍时,说自己的英文名是“China”,所以同学都叫他中国。同桌长得虎头虎脑,大家可别被他的外貌骗了,他才不是什么懵懂无知的小朋友,而是聪明,甚至有点儿“奸诈”的小霸王。同桌笑起来非常有喜感,五官皱巴巴地拧作一团,嘴里发出“嗝嗝嗝”的响声,他一笑,全班同学都忍俊不禁了。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是,他衣服里散发出的沁人心脾的薄荷洗衣液的味道,很是好闻。

同桌有点自我“膨胀”,嘴里总挂着一句“给朕拿来……”记得有一次数学课,老师让他说说想法,他竟硬生生地从牙缝里冒出“朕觉得……”,听得同学们目瞪口呆,老师赏他戒尺的抚摸作为奖励。经历了这次遭遇,他的嘴边依旧挂着“朕”,让人听了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同桌是个段子手,一天到晚,总是金句频出,让人笑掉大牙。他很爱探索别人内心的想法,比如什么“她心里一定万马奔腾”,什么“他心里一定在打着防御”……总能逗得大家笑个不停。

除了这些,我还非常佩服他的聪明才智,以及做事持之以恒的态度。每当在老师提出难题,同学们都还在冥思苦想时,他总是能第一个提出金点子。同学纷纷向他投来佩服的目光时,他掩饰不住内心的小骄傲,大门牙也忍不住跑出来在教室闪亮亮相。要是有问题想不出来,他总会想到下课,犹如雕像般,坐在那儿纹丝不动。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六年时光转瞬即逝,我一定还能记得这个调皮、聪明的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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