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初一作文550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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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见初一作文550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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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好久不见】

这是一条熟悉的小路,每次回家时,都会路过这儿。15年了,这个老面孔从未改变。在路途上,我总能闻到饭菜的香味混着树木青草的清香,那感觉很微妙。

我的故乡,好久不见,自从上了初中,除了坐车的时间能见到,就再也没别的时间了。要不是看电视玩电脑,就是写作业,这个世界在我心里就这么丁点小。这是生我养我的地方,这片土地流动着我的血液,而我却早早遗忘了它的存在。

今儿是五一劳动节,我没有观赏什么雄伟壮观的景点,也没有去大餐馆爽地吃一顿,而是我好好探望这个多年不见的“老朋友”。虽然很久没去过了,但心里还是能想起小时候许多好玩的地方,比如公园,学校,山上,桥下……

在我家,一眼就能望到那座老桥,我就迫不及待地赶过去了。这可不是一座桥这么简单,桥底下还能坐一排人呢,不过那种地方一般没什么人会去,夏天也是个不错的乘凉地。我到了桥底下,我的脚步清晰地传出,有几滴水慢慢有序地落下,“咚咚”“咚咚”,十分清脆。我还记得小时候,和伙伴玩捉迷藏,结果我跑到这儿来,他们怎么也找不到我,最终当他们急忙地找到我时,却看到我在津津有味地吃着无花果,想起来就好笑。我匆匆转身一看,果真有一棵无花果树,可现在还没到结果的时候。

在桥下休息够了,就来到了曾经孩子们最喜欢玩的地方——公园。以前的公园可不是这样的,草坪上摆放着健身器材,虽然没有现在公园树上,草地上挂满了灯,这么闪烁动人,但比现在的公园热闹了许多。那时的孩子是多么天真啊,只会玩,你追我跑,有的玩荡秋千,有的爬双杠,就像猴子般好动。可现在的公园就算再好玩了,大致是孩子也只会卧在家里,就算是夏天,家里好好的,出门外还惹得蚊子咬呢!

就这样,我走过了记忆中一个个地方。我知道,以后的生活将更加忙碌,所以不知何时还有这样的兴致,再见面。

故乡,好久不见。

【第二篇:好久不见】

烈日直直地射下来,窗外蝉烦躁而刺耳的叫声已不知持续了多久。我不耐烦地丢下手中的水壶,站在阳台上冲一盆狼尾蕨瞪眼。

“咚”的一声,水壶滚落在地,水洒了一地。几滴水滴溅落在狼尾蕨的叶片上。叶片是枯黄的,仿佛自甘向火一般的骄阳认输了似的,毫无生机的叶片,甚至连头都不敢向骄阳抬起半分,完全像一个俯首称臣自甘示弱的败者。

哼,我辛苦养你,你倒说说,对的起我吗!我伸出手一抓,枯萎的狼尾蕨便可怜巴巴地被“贬”到阳台的角落里去了。我仍不解气,朝滚落的水壶狠狠踢去,却弄湿了鞋子。

一个星期过去了,狼尾蕨已渐渐被我淡忘。新的盆栽早已放满阳台,我又怎么会去理睬那毫无生机的狼尾蕨呢?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独自在阳台上侍弄花草。紫罗兰那俏丽的身姿,郁金香那妖艳的丽影,将我的视线填满。忽然,一抹绿,一抹清新的绿,一抹俏皮的绿,一抹夺目的绿,映入我的眼帘。

那是几片鲜嫩的羽状小叶,带给我无比的生机勃勃之意。之所以如此显眼,是因为它的身边,满是枯黄的耷拉的枯枝,然而,这一片生机勃勃的叶,就那样不屈地,勇敢地,蓬勃地钻了出来。

微风轻拂,小叶在风中轻轻颤动着,散发着它生命的魅力。它向我轻轻点头,传达自信与生气:“主人,好久不见。还认得我吗?”

我愣住了,我的心怦然一震——这,这不是早已被我抛弃的狼尾蕨吗?是的,不错。

放眼望去,那枯黄的身影,却充满了蓬勃的生机——那是因为有几片嫩绿的小叶,从枯黄中钻出,从蔫了的枝叶中挺身而出,诠释生命的真谛!

啊,狼尾蕨,好久不见!生命的惊喜,好久不见!

这一刻我才明白。这便是生命的不屈,这便是生命的蓬勃——我将不会忘记,这好久不见的狼尾蕨,这好久不见的蓬勃的生命!

阳光洒下来,照在几片嫩叶上,折射出耀眼的绿光。这美丽的生命,与这一切是如此和谐。我不禁冲小叶呐喊——“好久不见!”

是的,这份久别重逢的惊喜,我将珍藏。

【第三篇:好久不见】

时光的流逝,花朵的盛开与凋零,还有人们匆匆走过的足迹……谁能留住时光,让它不再流逝,而是停在那段回忆里呢?

那个曾经带我满世界疯的女孩子已经离开了,回忆终是经不起时光的消磨,一点一点地淡去。我在往事中苦苦寻觅,却始终留不住那最后的面容。我不喜欢哭,却忍不住泪水决堤的迅猛来势。多少个漫长的黑夜,多少次湿透枕巾,又有多少留不住的回忆。

现在,我只能靠照片回忆我和她的点点滴滴,不知她能否记得我?

也曾经无数次拿起电话,拨打那永远都是无人接听的空号,也曾经想过独自乘上火车,去找她,但是我退缩了;我也曾经好多次敲过那无人居住的门,喊着她的名字,可,这又有什么用呢?

冬去春来,一年又一年,心中的感情淡了,也无暇再去想她。只不过,偶尔拿出相片,一个人发呆罢了。谁又能知道,曾经的曾经,我也沉浸在失去她的痛苦中无法自拔呢?时光,可真能把人改得彻底。

我又回去了,漫步在乡间的田野里,外婆的花园里,我们一起走过的小路,时光似乎倒流了,我的记忆又回来了。

眼前的两个小人满身都是泥,脸蛋都分不清你我了,却还在玩得不亦乐乎。我轻轻上前,碰不到摸不着,心中顿感失落。

起风了,阵阵花香,沁人心脾,我又漫步到花园里那条被我和她踩出来的小路。近了,近了,两个偷采花的小人出现了。我笑得有些无奈。

似是心有灵犀,我猛地抬头,跌入了一双好看的眸子,两个小人,静静地站着。

时光定格了,却止不住她口中的喃喃细语:“我的朋友,好久不见”。

是啊,真的,好久不见……

【第四篇:好久不见】

在这个忙忙碌碌的现代世界,有太多的感情被淡忘了。原本最亲近的人,最熟悉的物,都被它抹去了光芒。然而,那偶然的一次相遇,唤醒了我对医者仁心的情感……

那个午后,小雨还在窗外淅淅沥沥地下着,我听着时钟的滴答声,等待着阿姨的下班。她是一个医生,在针灸科工作,却总是因为病人,延迟下班,以至于少了许多陪伴儿子的时间。

一位老人进来了,阿姨迅速但又一丝不苟的结束手头上的工作,将老人扶了进来,贴心地拭去她头上的雨水。“医生,我的腰是老毛病了,但是最近几天特别疼,人家都说你的医术好,我就从大老远坐公交来了。”老人说话了。

阿姨了解了情况,推来了她的工具车,用镊子拿出棉花放入酒精中消毒,又从小抽屉里抽出几包医用的一次性针灸针,准备妥当后,又打开了暖灯,并细心地卷起了一些老人的衣服,开始扎针。只见他把一根针轻轻的扎入相应的穴位,到了大约的位置,微微转动两下,接着手起针落,不一会儿就扎完了。

老人的眉头微微舒展,嘴角出现了一丝笑意,目光转向了阿姨的书,脸上出现了一丝疑惑的神情。阿姨发现了,正在小心翼翼地为老人拔针的她,耐心地同老人解释:“这是我的书,中午没有人的时候,我就在这里看书,马上就要考研究生了,我得加把劲才行。”说着,一边用棉花为老人擦拭,一边又小心的卷下老人的衣服。

不久,老人要走了,阿姨又扶她到了门口,在她耳边说:“您要隔一段时间来一次,而且不要再一个人来了,多危险呀!这次就不收您的钱了,回去也不要多干活。”老人点点头,眼中似乎闪烁着一丝晶莹。

老人走了,窗外的雨还在下,落在地上,溅起了水花;落在窗上,缓缓流下;也烙在了我的心中,引起波浪……回头看了看阿姨的锦旗,想起了不知谁的一句话:“母爱是巨大的火焰。”那么这种医者与病人之间的关心,又会是一种怎样绚烂的火花呢?我应该好久不见了吧!是否是因为这个场景,唤醒了我心中的真、善、美,和寻找美的眼睛呢?

【第五篇:好久不见】

向你们打声招呼,我的初中同学。

我们已多长时间没有见过面了,上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放假时?聚会时?偶尔碰见?好久了,我们很长时间没见过了。我只知道,我的小伙伴们,我很想你们。

趁着这次周末,我们大家都闲来无事,便走到一起聚了一聚,果真如那句谚语“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如今大家都已远离家乡,奔赴各地,只有我们几个还算离得近些,抽出了各自难得的时间,难得的机会,我们碰面了。

走到相约地,拿出手机,便接到了你们的电话,看着你一步步地走过去找我,却不知我早已看见了你,我们玩着小时候常玩的游戏,此中乐趣,又有谁知?

终于,我还是告诉了你真相,毕竟,我们此次,就是为了见面而来,看到了对方,便快步飞奔,相拥一起。我们,是有多长时间没见了?又是有多么想念对方?又是多么珍视我们之间的友谊?

一天短短相聚后,终究还是要离别,毕竟,我们都有各自要做的事,要承担的责任,即使有再多的不舍,我们还是要分离。太多的畅谈,太多的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印在脑海里,我们都是如此珍惜无论如何都舍不得将那些记忆抹去。

虽是短短一天,却又是弥足珍贵。

嗨!我的朋友,好久不见。

【第六篇:好久不见】

时光马不停蹄地向前,横生的细枝末节模糊了视线,我们擦肩而过,却互不相识。到了下个路口才想起我们好像认识,若在另一个转角再遇见你,我会说:“嘿!好久不见。“

今天的太阳很暖,窗帘下满满的都是柔和的颜色,看着心情会莫名变好。

我总是不太留意时间和地点,只是隐约记得我们像是在哪里见过,或许就是这里,繁花盛放的季节鲜少行人的路口。你穿着一袭白色衣服向我走来,很梦幻的场景,但最后你却挽着她离去。

昨天的韶城大雨滂沱,凉凉的雨沁入皮肤却成了冰冷,就像你的笑,成了我最深的绝望。我若无其事地撑起漏雨的伞,如果没记错的话那是你送,早就坏了还是不舍得换掉。你说四十五度角望出去的天空,会宽阔很多,我顿时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这巨大的现实,让人嫉妒曾经毫无预兆的温暖,那些奇怪的语言,脉搏上的心跳,似乎变的多余。

受伤的鸽子停在一洼污水旁,低着头看自己的狼狈模样,疲惫的脸,脏乱的翅膀。我不知道它是否和我一样,想念阳光,想念温暖,想念那棵我们依偎过的树。我想走过去抱起它,脚步还未来得及靠近它就逃也似的跑开了,我们都一样,对这个世界充满恐惧,只是我没有逃开的勇气。

在这条闭着眼都能走完的街上,我的衣服湿透了,心里也灌满了水,失了颜色。摩肩接踵的人群,我只是其中一个,跟着大部队流浪,你若问我去哪,我只能回答不知道。突然醒悟自己是多么的不重要,沙粒没有让人铭记的权利,而我,在蜕化成珍珠的路上迷失了自己。

纵横交错的马路,湍急如流的车辆,以及那些没有秩序的人群,这就是我的世界,奔波就是我的生活。突如其来的孤独猝不及防地将我吞噬,没有人知道我有多想哭,我开始看不起自己,那些支离破碎的脆弱,无人捡起,其实我一直知道自己没那么重要,对于世界,对于你,我就是那颗被遗忘的沙粒。

其实我的记忆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糟糕,那些斑驳的剪影我都记得。你转身的背影,你给我看的第一篇日记,你弹的第一首曲子,你爱听的一首歌。最后你会发现,我的记忆里都是你,而你的记忆里,我只是萍水相逢的甲乙丙丁。

模糊的双眸让我看不清这座城,我总是试图理解每一种存在,像使命,更是宿命。认真的另一个名字叫做固执,我开始厌恶这种坚持,但我最大的悲哀不是失败,而是我连面对失败的勇气都没有。

你对我说过的关心只是一种怜悯,对她说的却是出于爱恋,可悲的是这么久以来,一直误会了你的好,让我荣获了本世纪最佳傻子称号,我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或者,笑着哭更好。

我生来就不是个喜欢强求的人,用以前老班的话来说就是不思进取,对什么事都保持着随遇而安的态度,这是我的优点也是致命的缺点。所以,对于你就这样吧!只是想起时心里会有小小的难过,不过不要紧,时间会抹去那些磕得我生疼的棱角,包括你。

若下次我们再次相遇,我会对你说:“嘿!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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