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之行初一作文怎么写?好优异作文网给您整理了6篇成都之行的作文,希望可以给大家参考,帮助大家提高写作水平。
【第一篇:成都之行】
成都,被喻为“熊猫之都”,这是中国熊猫最多的城市,这个暑假,我和妈妈一起去看了大熊猫。
刚进大熊猫养殖基地,就看见有一只大熊猫在竹林边嬉戏,只见这只熊猫身上十分干净,它的身上除了眼圈、胳膊和腿之外,其它部位都是雪白的。它很胖,远远看上去就像一个黑白相间的球。它吃竹子时,先把竹子在湖边洗干净,然后从叶子开始吃,吃相很文雅,不慌不忙的,吃完后还用爪子在脸上擦一下,那神态,就好像是个爱干净的孩子,惹人喜爱!
继续往前走,只见在一所大熊猫住所里,住着两只熊猫。有一只比较灵巧的大熊猫先跳下它们的“床”,抓起好多竹子,藏在身底,嘴中还叼着一根,“咔嚓咔嚓”地吃了起来。这声音,把那只正在睡觉的胖大熊猫吵醒了,看见灵活熊猫抢先一步,吃了好多竹子,它可不干了,“手”“脚”并用,爬到灵活熊猫跟前一把夺过它手里竹子,啊呜啊呜的大嚼起来。灵活熊猫可不吃这哑巴亏,仗着自己身体灵活,从后面扑到胖熊猫身上,和它滚做一团。最后,因为胖熊猫很胖,所以抢到了比灵活熊猫多的竹子。
我们来到一片竹林前,有一只大熊猫正在爬树,它先用爪子勾住树皮,腿往上一蹬,就上去了。可下来时,费了老大难了:它抱住树干,慢慢往下退,可是偏偏腿下没有东西,一腿蹬空,掉到一个树叉上,它还有一只爪子摸摸胸口,好像在说:“吓死我了!”可是,它忘了自己还在树上,又来了个“倒挂金钩”。这次,它可不敢再大意了,小心翼翼地往下爬了几步,然后在一个树杈上站稳,再抓住别的树的枝叶,然后往下一跳才下来。
我们又来到了刚出生熊猫宝宝的身边。这一只只熊猫宝宝都很瘦弱,粉嘟嘟的和老鼠差不多大。还有一些已经长出毛来的宝宝,都在学爬。只见它们在地上慢慢爬着,有一些胆大的熊猫宝宝,已经能爬树,它先用小爪子抱住树,再用后腿夹住树,然后一点点往上蹭,那姿态可真叫可爱!
熊猫养殖基地的熊猫姿态各异,你有空的时候一定要去看看它们哦!
【第二篇:成都之行】
成都,天府之国,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历史文化悠久,它既有繁华古朴的古镇老街,又有缤纷林立的现代高楼大厦,新城旧巷、高铁飞机,还有数不胜数的美食,都在这座美丽的城市融为一体,和谐而美丽,使这座城市充满了魅力,令人向往。但我认为它动人之处,还在于四季的变化。
住在成都,一年四季中我最喜欢秋天。春季的成都令人犯困,常常使我无精打采。夏季的炎热就更不用说了,令人烦闷,尤其是今年,连下雨都被大家打趣说是下开水了,可知气温多么高!冬季最冷时根本没有多少人愿意出门,寒冷是其次,主要是该死的雾霾让人特别难受。曾经有人这样说冬季成都的雾霾:根本不是吸霾,是!出门的人多数都戴着口罩,行色匆匆,相遇相见只是漠然的互换眼神,让人感觉从里到外都是凉的。
而秋天的成都是忧郁的。无论是街道上,还是在江河边,或者是在公园里,落叶满地,皆是一片凋零景象。春时的百花争艳,如今只是几朵残菊还在孤独的绽放。夏季暴涨的河流湖水,也渐渐干枯。所见所闻,竟使人不禁觉得有些凄凉神伤了。 但秋天也会给成都带来欢乐。例如那些住在城中村的人们,在这个丰收的季节,他们一年的劳作总算有了回报,成都平原周围连绵的山丘大片大片的金色麦浪,苹果们红着脸像一个个害羞的小孩子,人们捧着玉米像黄金一样,硕果丰收大家都非常开心。
秋天不仅对于农民伯伯来说是一件好事,对于我们这些学生也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春夏时的热浪似乎在告诉我们睡觉休息才是最美的事情,但谁又愿意整天懒洋洋的不事劳作呢?冬天就更不用说了,那时我们的精神倒是挺好的,可就是有些过于寒冷了,再加上空气质量差,让人特别的压抑。秋天有绵绵的细雨,也有温和的阳光,不冷不热,令人神清气爽。秋风清秋月明,中秋还是一年中月亮最美最圆的时候,放假回家和家人团圆,吃着月饼赏月,是最幸福的时刻。 在这个多愁善感的季节,我不仅想起了刘禹锡的《秋词二首》: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山明水净夜来霜,数树深红出浅黄。试上高楼清入骨,岂如春色嗾人狂。
成都之秋,美丽多情,令人心醉。
【第三篇:成都之行】
来到成都的第一时间,藏在我内心的兴奋终于忍不住蹦出来了!我不由自主的说了一句:“我盼望的成都,我来了!”
成都,这个颇有名气的城市,旅游景点非常多。例如:宽窄巷子,有着古老文化,国粹,著名小吃的巷子。这里人头攒动,摩肩接踵,毕竟是个名地,我从游客的肩旁钻过,来到巷前。
刹那间,我发觉自己穿越了。我灵动的眼睛一下就瞄到许多身穿汉服的人,加上这个有种古代小街的布置,这不是大汉时期吗?巷子里大多卖各种酒,木梳,木簪,银首饰,现敲现打,木梳和木簪的雕刻精细,看的我目不转睛。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一家京剧用品店,那儿的客服居然是穿成京剧演员的样子,打扮格外美丽,我拍下了几张照片来留念。在一些特殊的墙上,有着很久以前的生活用具被挂在墙上,可以去体验一番。
杜甫草堂,我看见了杜甫穷困潦倒时住的草屋,还学到了一些古老历史。
熊猫基地,我们中国的国宝,它是多么的珍贵啊!若大的基地,熊猫只有几只,看它呆呆笨笨的样子,两个大大的黑眼圈,一对小巧的耳朵,我不禁感慨道:这也太可爱了吧!
我是一个手账爱好者,看到关于手账的东西,我会买下,刚好那里有熊猫纪念馆,就算贵,也归我所有。
有趣的成都之行,让我开阔了眼界!
【第四篇:成都之行】
成都的早晨是最美的。
看,街道边的行道树,它们是城市里最早起的,它们互相唤醒同伴,昂首挺胸地迎接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当温暖的阳光照射在它们身上,树叶上的露珠闪闪发亮,晶莹剔透,使树叶绿得发亮,像被洗涤了一般。
瞧,花坛里、花园里的花朵还在熟睡呢!它们垂下身子,彼此紧挨着彼此,但也有孤独的花儿独自倚在花坛边缘。它们垂着头,好像害羞的小姑娘。露珠不忍心吵醒它们,都小心翼翼、悄无声息地出现。
再看看树下的小草吧。它们此时早已起床,正在洗漱呢!有的正在洗澡——露珠从上到下的穿过全身,把全身洗得青青的、新新的;有的正在洗脸——露珠只落在叶片上,一大颗一大颗的,足够能把脸洗得干干净净;有的还正在刷牙——露珠落在叶片儿尖上,摇摇欲坠,把小草的牙齿刷得发亮。
乡村的清晨也不赖。
田野里,田埂上出现了“白头霜”,它们覆盖在田埂两旁的杂草、野花和蔬菜上,正如它的名字一样,将周围的大部分事物都染成白色的了,像戴上了一顶纯白色的帽子。
池塘里,也失去了白天的热闹,再也不见小鱼小虾在水中游玩,有的只是一些绿萍和水藻在微风拂过时在水中摇曳。
果园里,果实虽然已经成熟了,但大家都会在睡觉,你可得小声点儿,别吵醒它们。瞧,树上挂着的红彤彤的苹果,黄澄澄的橘子,都紧挨着叶片睡觉,苹果的脸变得浅红了,不像白天那样喜气洋洋。
晨,是那样的安静,那样的安详,让人感到一种心旷神怡。
我爱成都的晨!
【第五篇:成都之行】
感谢上天,挥墨洒下西南蜀地,提笔回转,留下秀山锦水,这便是我的故乡——成都。它位于天府之国的成都平原上,是镶嵌在祖国西南的一颗巨大的明珠。
成都的清新自然仿佛就是一幅淡雅的水墨画,这幅画中有峰峦叠嶂的青城山,有造福千年的汩汩清流都江堰;有以太阳神鸟著称的金沙遗址,有古色古香的宽窄巷子;有讲述着历史传说的琴台路,有直逼云端的九天塔;还有那高贵艳丽的芙蓉花,在白露为霜的季节里全城开遍,挺拔苍劲的银杏树,身披黄金甲守护着美丽的家园;更有那朴实善良行色悠然,创造着美好生活的成都人……
成都,在这座美丽又古朴的城市里,既闪耀着历史文化的光辉,又彰显着神奇的现代文明。蓝天白云下,鸟巢似的环球商业中心拔地而起,地铁线,如蛛网密布;高架桥,像彩虹飞落;航空港,奏响了友谊的旋律;飞机城,点燃了和平的火炬……
“锦城丝管日纷纷”,成都的一天,晨起于大街小巷商贩们叫卖的喧嚣,晚归于灯红酒绿的酒吧和商店的热闹。它没有北京的急促,也没有上海的匆忙。成都,就像一个小城镇,人们过得悠闲自然,享受着怡然自得的生活节奏,好似围绕着它千年的府南河一样,永远都是那样平静而悠缓地流淌。
“万里桥边多酒家”。成都人热爱生活,在绿树浓荫下,悠悠流水边,总能看见星星点点散落着的茶社酒吧。一杯盖碗茶,一盘炒瓜子,一把竹板凳,人们就这样享受着属于自己的轻松生活。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即使一天工作辛苦,也不能抵挡成都人对于美食的热情。火锅、烧烤、麻辣串,处处堆满了人。酒,无疑是这场美食盛宴中最好的点缀,人们举杯畅饮,表达哥们之间的豪爽,姐妹之间的亲密。在酒后的谈笑中释放心中的压力,给一天一个完美的收场,以愉悦的心情迎接新的一天。
芙蓉城里芙蓉花,芙蓉花开碗口大,这是成都的美丽;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这是成都的生机;春晚,风暖,锦城花满,这是成都的自然。
成都是我的故乡,无论身在何方,它都牵动着我的心。我爱我的故乡,我爱这个清新淡雅美如水墨画的成市。我衷心地祝福这颗西南的明珠,在未来的岁月里,更加美丽如画,更加繁荣富强。
【第六篇:成都之行】
耳机里传来一声声最近单曲循环的歌曲——成都。
一个城市于一个人来讲意义重大。成都于我而言也是如此。那是个让人伤心的城市。16岁那年初来成都,怀着满心憧憬与对未来的渴望。这个陌生的环境让人彷徨却意外地带来了些兴奋。大抵是当时我可能爱惨了成都吧,那个词叫奋不顾身。
成都是赵雷最钟爱的城市之一。他歌声下的成都是个忧郁的城市。大抵是他爱上那个成都女孩没有结局的故事吧。我并不知道他是以何种心情写下这首歌。那个让他念念不忘的城市,如同所以多情的游子一样,在所以旅途中,他是那样留恋成都同成都的人。‘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用这句话来形容他我觉得并不为过。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赵雷低沉的声音从耳机里缓缓流出。至少让我现在唯一难忘的那个街头仍然是春熙路吧。仍旧繁华仍旧喧嚣。离开父母在成都这个异乡生活了近半年多。心中的叛逆随着这个城市的热闹渐渐遗失在霓虹灯下,慢慢燃起了想家的感觉。在这里,朋友不少,但心中总是失落的。仿佛我现在拥有的这些是我丢失了很重要的东西才换来的。归家的预感越来越强,异乡读书的孩子总归心理都是敏感的。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如今从成都转学回来已经快一年多了,所有人都觉得我是任性的。只有我心里清楚,在无数个黑夜里我是曾那样认真仔细考虑过很多事。走出那一步的时候我告诉自己:做出选择再难也要走下去。放不下当时的朋友却又想归家,如此艰难。记得走之前,有个很要好的朋友问我后悔来成都吗。我想了一下,告诉她:我后悔初中毕业后没有去读普高。那样可能我的人生轨迹都会变化,但是来到这里认识你们,是我一生所幸。到最后我都没告诉她我是否后悔来过成都。我想大抵是不后悔的吧。
成都,心里的一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