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的土地初一作文500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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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的土地初一作文500字6篇

金色的土地初一作文怎么写?好优异作文网给您整理了6篇金色的土地的作文,希望可以给大家参考,帮助大家提高写作水平。

【第一篇:金色的土地】

冬日,大雪笼罩了整片原野,眼中全被茫茫的雪占满了,可我不一样,在我的脑海里,透过积雪,这片土地可是一片长春的土地。

“哗滋,哗滋。”看,我们我们正在烧烤呢!小火点正在不断的冒出,像温柔的小精灵,抚摸着“进口食品”,哇,黄灿灿的玉米晶莹无比微微泛黄的紫薯外酥里嫩,软扒扒的胡萝卜又香又甜,要知道,这种由大地为烤架,树叶为燃料的烧烤在都市里怎么可能见到呢?我们这何尝不是一种享受呢?看着从未流过的口水随着油滋滋油水一起流淌,我们闻到了友谊的香甜。食物被烤得通红通红的,可以吃了,每咬一口,一股脓脓的香味扑嘴而来,满嘴都有泥地的芳香,炭火的炙热。

这片土地记载了我们的友谊,他被刻画了一个个友谊的脚印,包含了我们每一滴汗水,他,因为被我们的友谊所包含,所以是长春的,现在,我还忘不了曾经和他们一起挖洞穴,捡树叶,或许,你有天来到这片土地,也能见证属于我们的友谊吧?

【第二篇:金色的土地】

站在这里,一阵风吹过,心中是甜蜜,是辛酸,是期望,这是一块必须由我自己耕种的土地。这是我的人生。

我凝视着我的土地,想象着它未来的美丽;我抚摸着我的土地,它并不肥沃,但我有可以努力的双手;我亲吻着我的土地,这是我要为之奋斗的未来。

当我拿起工具,开始耕种,才知道理想与现实的不同,我期望着阳光,期望着微风,期望着细雨,但我无法控制上天,我只能接受。但我的力量可以弥补条件的不足,接受挑战,勇于抗争不服输,就像珍妮特·李,不间断的疾病没有击倒她,她一次次从死神手中挣脱,她忘记病痛,专心练球,成就了“九球公主”的美丽。这是坚定,这是执着,这是不屈,她的信念鼓励了我,只要努力就不会被困难击垮,我仰望天空,用坚定的语气告诉自己:“是的,一定行。”

我努力地翻土,努力地劳作,我的土地并不肥沃,但这并不打击我的信心,做好自己的每一点工作,做的每项程序都力求完美。做自己,不在乎别人的话,努力耕种自己的土地,跳出自己独特的舞步。郭明义一岁时因病残疾但他永远记得父亲的一句话:“嘿,一分不差。”他坚定地走每一步,踏实地迈出下一步,终于成就了自己的一生,跳出了自己独特的舞步,他的信念支撑着我,关注自己的每一步,走好每一步,不论它多少,那都是成功必须的,我挥汗如雨,不在乎每一步的作用,但不懈地做好它。

我奋斗,我努力,我站在地头,眺望远方,渴望收获,却也有一种淡然,“我来过,我很乖。”这是一句令无数人心酸不已的话。这是小佘艳匆匆走完短暂人生后留下的一句话。她走了,没有像很多人期待的那样快乐成长,但她收获了爱,收获了人生中最珍贵的感动,她的信念感染了我,我已经收获了,我收获了困难的磨炼,收获了奋斗的成长,这已是一生的财富。

这是我的土地,一块必须由我自己来耕种的土地,我为它奋斗,为它努力,我坚定的信念支撑着我为它拼搏,期待它的未来,这是我的人生,是必须由我耕种的土地。

【第三篇:金色的土地】

每年的三月至九月份,都是外爷忙碌的时候。

外爷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说白了,是个“烟民”,他可不是抽烟,而是种烟。用他的话来说,种烟草是大事,一天都不能闲着,什么育苗、移栽,还有防病,都得仔细。虽然我没有看过,但听起来挺麻烦的。每当说起这些时,他便会微微俯下身子,和蔼地说:“所以呀,你们要好好读书,不要和我一样,种烟草,一辈子和土地打交道!”虽然外爷口口声声向我们说种烟的不是,可我们都知道,外爷打心底喜欢种烟,他舍不得他辛苦了一辈子的土地。

对于外爷来说,种烟几乎是他的一切。虽然大姨和妈妈一直给外爷钱,可外爷始终没有放弃种烟。他总说自己闲不住,要给孩子们减轻点负担,而且种了一辈子烟草了,不种也不习惯。每年二三月份育苗,隔两个月移栽、盖地膜、追肥除草。烟苗成长过程中还要掐顶打叉,等成熟后采摘烟叶,然后编烟烘烤,烟叶就会慢慢由绿色变成金黄色。最后还得对烤出来的烟叶进行分类整理,打包售卖。每一步,外爷都仔仔细细,像呵护婴儿般。外爷给我们说,那金黄色是辛苦一年的成果沉淀下来的,或者说是由汗水洒在上面形成的。我想,那应该是一种化学反应吧?不过我愿意相信外爷的话,那金黄色是凝结的辛劳和汗水。每当看见那金黄色的烟草,外爷就会露出欣慰的笑容。

几年前,外爷家门前多了一个蓝色的大烤炉,外爷说,那是新型烤炉。在没有那之前,外爷总是用一个又高又大的土房子来烤烟,那可不容易。每次装烟的时候,外爷都得站在高高的梯子上,很费劲,也不安全,而且容量小,温度全靠人工控制。而现在,有了“烤箱”,就不用那么费力,外爷站在一个小凳子上就行了,它还能自己控制温度,方便多了。

那碧蓝色的烤烟房,平常时候,就成了我和妹妹的游乐场。那里边很大,除了有几根碍事的铁棍子之外,基本没有什么东西。如果没事,我还和妹妹在里面玩捉迷藏,或是藏宝游戏。编烟用的竹竿也甚是好玩,由于上面绑有一条细线,所以,我和妹妹经常把它们当弓箭、钓鱼线玩。还记得当时老家装修新房的时候,我们还曾把所有家具搬到那烤烟房里,在那里生活。但到了烤烟的时候,因为炉火危险,外爷便不再让我们靠近烤烟房。

烟叶烤完后,外爷就会把它们整整齐齐地摆进屋里。由于烤过的烟叶气味大,所以等到爷爷把烟叶都搬进房子里时,我们便都到院子里玩。这时,外爷和外婆便开始给烟叶分类:金黄色且完好无损的,自然排第一了;稍有瑕疵的,可能是被烤坏了,也可能是生来就“畸形”,只要剪一剪,还能卖;而无法“抢救”的烟叶,有的是被虫子祸害的,还有的是被烤成焦黑色了,则直接被扔掉。这可是个细致活,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分类完毕后,外爷就整理打包。我很不明白,为什么最后还要用塑料纸包装?外爷便解释说烤好的烟叶存放很关键,要干燥、密封、不透风,否则会影响烟叶质量。

终于,一切准备就绪,可以卖烟叶了。外爷把所有的烟叶装在车上,准备出发。灿烂的阳光,照在外爷满是笑容的脸颊上,金黄色的烟叶反射着太阳光,熠熠生辉……

【第四篇:金色的土地】

江湖飒沓,潮落浮华。多少人安于平凡的一隅,甘愿碌碌一生。亦有多少人选择姿意挥洒,创造属于自己的绚烂。

人生像一块土地,或者肥沃或者贫瘠,这都不是你可以选择的,而它会是荒芜还是繁盛,由自己的态度决定。你的态度将会影响你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人生。

以清醒的态度,方可耕种出繁盛的土地,尽享巅峰人生。

一代文学巨擘鲁迅曾站在时代的前沿,以笔代刀,笔调气镇山河,更以铁笔的犀利写下旧时代的悲欢。他以文人的姿态,引领了民族神魂的旗帜。鲁迅是清醒的,所以他也是在这洋场中最痛苦的,但他的脊梁还是站得笔直,笔杆更是戳醒了无数麻木不仁的“围观者”,使之不再沉沦,开始懂得了什么是抗争。

一支笔划开万丈天幕,是清醒的态度造就了鲁迅辉煌的人生,沉默爆发,声声祝福,让他的土地黑红三层,枝叶繁茂。

以不屈的态度,方可耕种出茂然的土地,尽享美丽人生。

在2008年那场让中国为之沉痛的地震中,廖智被身与心的废墟淹没。二十六个小时,她失去亲人,失去双腿,失去婚姻。而如此苦难使她的生命经历涅槃般重生。她用自己顽强的意志和忘我奉献向人们展示了一个更加怒放的生命,在绝望中一步一步找回希望和梦想,继续用残肢在回报社会中演绎着不屈的力与美。

若非不屈,廖智怎得今天的硕果,又怎么让原本荒芜的“土地”重拾昨日旧梦?

以淡泊的态度,方可耕种出清丽的土地,尽享无悔人生。

掬一捧月色,凝成暗夜的菊香;引两袖清风,拂醒南山的曙光。没了罗绮华服,陶渊明披着霞光织就的布衣更显高贵;没了香车宝马,踩着汗水延伸的土地让他更觉舒畅。他曾经傲然站在满朝文武的风口浪尖,也曾清醒面对歌舞升平的纸醉金迷,而他却用一颗淡泊的心,挺直了自己的腰杆,行走在这菊香阵阵的土地上。

态度决定着你的土地是荒芜还是繁茂,更会决定自己的人生。

【第五篇:金色的土地】

抬头望天,我心头萦绕浓浓故乡情。

——题记

山清水秀,一条好溪如丝带般在风中飘扬,那儿是美丽的仙都——我的家乡。

每逢假日,我必定要去到鼎湖峰,尽管人山人海,我也会排着长龙似的队伍登到那山顶上俯瞰整个仙都。

雾乘着风来到鼎湖峰对面的山顶,只见白茫茫的一大片,宛若神仙荟萃。那天清晨,我迎着微风来到顶上,白云环绕着鼎湖峰,他只露出一个笋尖儿,那时,我在想:如果有一座桥能通往那里,那这座桥就是七彩虹。逐渐的,雾消散去了,这时,再看一眼鼎湖峰,他已截然不同——现他摆脱了云的束缚,快乐的像个精灵。只刚下山,清风拂面去,一阵香气迎面而来,瞬间就钻进了我的鼻子中。这抵挡不住的诱惑,使得我有驻足痴望了一会儿,看得越久,便越垂涎欲滴,于是买一份闻着香气尽情地品尝起来。要我说,馄饨这玩意儿在家乡是最好吃的,因为在吃完后,唇齿留香,神清气爽。

十月的菊花坚强地绽放,黄昏的颜色仿佛与这月开的花相符合,略带一丝迷人。

十月国庆,又逢一个假日,我照常爬到山顶,这时的鼎湖峰壮如春笋,直插云霄,就像轩辕黄帝伫立在好溪旁。游客们也不辞辛苦,满头淋漓着大汗来观望这擎天柱般的鼎湖峰,口中不绝赞叹:“真美啊!简直是天下第一奇石、奇柱、奇峰,下回一定要带上家人,朋友再来欣赏这人间仙境,天下奇观。”看着看着……我不禁莞尔一笑,像是对这景色而笑,又像是对家乡而笑。

我爱这里,我爱仙都景色美如仙境。

我爱这里,我爱仙都特产好吃而又充满家乡气息。

我爱这里。我爱仙都人们勤劳勇敢。

我爱这里。因为这里是我的家乡!

“家乡”,是一个温馨的字眼,她是落叶所能回归的根;她是孤雁所能向往的巢;她是江河所拥有的海。她是我最爱的一片土地。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是的,正如艾青所说,我——永远爱着这土地。

【第六篇:金色的土地】

暑假我总会回到村里拜访爷爷,村里人差不多都搬到镇上了,爷爷却一直住在老家,只有过年才会到镇上和我们团聚。

村口那棵龙眼依旧那么挺拔,像一位战士,忠贞地守护着村子。小时候爱吃龙眼,就爬到树上去摘。刚抓到一把龙眼,脚却踩空了,结果狠狠地摔倒田地里。那次摔得特别痛,但是只要把龙眼含到嘴里,就像一位小女孩在撒娇,让人什么都忘了。

爷爷早在门口等我,他已年过古稀,两鬓的头发全都白了,在他眼角深深的皱纹里,融着对这个村庄,村庄人的全部记忆。地上有一些刚挖出不久的红薯,红薯上的泥还没有掉光,可以闻到一种特殊的薯香,夹杂着微微湿润的泥土味。这又勾起了我小时候和发小们一起烤地瓜的事儿。

儿时总爱从家里偷拿锄头出来,找一块好地,挖一些地瓜来烤。那几个发小挖地瓜的动作,我至今都记得。只见他握紧了锄头,双脚一前一后站稳,腰部一发力,就把锄头摇摇晃晃地举直了。然后双手奋力一拉,锄头就画出一道弧线深深地锄进地里。还真是把大人学的有模有样的,但最后那向后翻土的动作就学不来了,因为力气实在不够。只能挺直了腰,双手举直一点一点往前推,才翻得起来。

而现在,独自在家看电视,我总会买来一些现成的地瓜吃,是很香,却总是没有那种感觉,少了发小们的陪伴,少了烤地瓜时被抹得包公似的脸,少了脚下那亲切的土地。

我陪爷爷去蜜柚田走走。现在已经是夏天,又快到包柚子的季节了。这些柚子个个都长得胖乎乎的,我的手在叶尖滑过,它竟调皮地躲开了。抚摸着粗壮的枝干,我感受到了里面涌动的生命的张力,像村庄的血液在流淌。

爷爷已年过古稀,干不了田里的重活,脱离土地的爷爷,以在田间行走的姿势和柚子保持水乳般的关系,他说,每当脚踩在地里,心里就踏实。这也是他仍住在老家的缘由吧!

土地是柚子的母亲,也是村庄的母亲。母亲高贵,她养活了一辈又一辈的人;母亲卑贱,她总是在最低处,接纳践踏嘲笑,甚至遗忘;母亲仁慈,他平等的遵循着自然的道义。无论面对怎样的风霜与赞美,她总是沉默,让柚子开花,结果,他一生都在奉献,一生都聚集着美德。

爷爷娴熟地点了支烟,单手倚在树干上,缓缓地吐了口,说:“年轻人都去镇里住了,你们也跑到外地读书了。只剩我们几个老头咯,要好好打拼将来出人头地啊!”这话里,除了期盼,我听出了更多的无奈与不舍。爷爷和这些树一样,像忠贞的战士,守着故乡的土地,而我们却成为故乡的逃兵。真的,只有当双脚踏在故乡的土地上,我的内心才是轻盈的。

天色不早了,也该走了,天色不早了,也必须走了。爷爷有泪,但他只会让泪水流回心里,自己慢慢品尝。望着身后远去的村子,我能听到它在哭泣,像孩子一样不舍地哭泣,瞬间,我的心仿佛被掏空了。成片的柚子,只有鸟儿飞过,谁来安慰孤独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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