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桌初一作文怎么写?好优异作文网给您整理了6篇我的同桌的作文,希望可以给大家参考,帮助大家提高写作水平。
【第一篇:我的同桌】
推开门,一股清新的气息扑鼻而来,一个平凡的教室,因为来了新人变得无限精彩。
环顾教室一周,我找到了自己的座位坐了下来。教室里闹哄哄的,仔细一听才听出大家在讨论今天要换桌的事,看得出来同学们都很兴奋,我也很期待。我和大家一样都怀着好奇心焦急地等待着:我们的新同桌是谁?会发生什么?但一想起要离开刚刚熟悉了的旧同桌又难免有些伤心。不一会,老师进来了,还真说到了换桌的事,只听老师说:“谁最近表现优秀谁就有优先选择权。”老师还在说着,我的思绪早就飞到了刚开学的那几天。
那要先说说我的旧同桌,他这个人给你的第一印象就是大大咧咧,讲话直来直去,每天进教室都要大喊一声,这都成了他的招牌动作,有次上课老师还没进教室他就喊“上课!起立!”谁成想老师刚好进来了,这就尴尬了,逗得同学们哈哈大笑,他自己还心有余悸地说了句:“哎呀!吓死我了!吓死我了!”……
我的思绪被桌椅声打断了,我像是穿越了又回到现实一样,我们已经换好桌了,我和史金宝同学一桌,史金宝不是太高有点微胖,有着黝黑的皮肤,看上去感觉胖嘟嘟的很可爱,他学习不错,不像以前的同桌的那么大胆子,我们相处的很融洽,不会的题也能互相问,不过他下课时有点小淘气,偶尔也会开玩笑逗得我们呵呵笑个不停。
性格多变的同桌让我猜不透,不过还是希望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学习越来越好。(公众号:新日记时代)
【第二篇:我的同桌】
不知道是不是天意,我和同桌又分到了一起,又成了同桌。
“同桌”是我对李佳城的称呼,开学一共换了四次位,第二次就和李佳城成了同桌。他长我两岁,个子却比我矮点儿。“其貌不扬但也和气,为人也不惹事生非”这是我对李佳城的评价,他就是一个小人物,但与他相处却不甚惬意,他整个人都是干净的,就像一张崭新洁白的纸张,仿佛没有惹人讨厌的时候。
开学有半年了,想起和他在一起的日子,就停不下自己的笔尖,在你的生命总会遇见一两个特殊的人,同桌便是。他整个人不慢不恼,接触他的赶时间里总是令人感到放松惬意,整个人坦白的很,担得起一个“真”字。我想我是第一次没有用任何华丽的语言来写一个人的,但同桌的单纯让我感觉无需用虚情与假意来形象,在纸上几笔,就以经足够勾勒。
在记忆中,他好像从来没有惧怕过什么,至少表面上是这样。他一次没有哭过。永远是乐呵呵的,我甚至想象不出他哭泣或愤怒的模样,好像在最黑暗的海底,他身上也能带起一片阳光,躲开那阴云密布的天空。
同桌的和气我写了很多遍,还记得那天他把玩着他新买的小刀,好巧不巧地被我撞见,好巧不巧的入了我的法眼,待他借我玩后,我干脆就把那东西抢了去——把它穿在了我的钥匙链上。当时是费了好大力气的,没想到三两下便被他解开了,于是惊讶、失望、焦虑、担心等等一齐涌上了心头,后来我惊诧为何当时那么在意这把只不过造型奇巧一些的小刀,原来是在无意识地试探同桌的气度,试试他会不会为此生气。但结果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我很容易地诓来了那把小刀,事后他竟然又买了两三把。我对于同桌的看法也好了很多。
如今我和同桌又成了同桌,心境有喜悦也有复杂,喜的是与同桌在一起的日子很快乐,复杂的是以前的记忆被拉扯出。事实上,我与他分开或在一起的时间一直很短暂,但他在我脑子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单从性格脾性上来讲,他要比我好很多,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好人”。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光芒,那是我所没有的,善良?宽容?单纯?或许这些都有。我很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感觉,也很幸运能成为他的同桌,因为从他的身上,我可以看到人性的本质。
【第三篇:我的同桌】
那是我以前的同桌,他个子不高,不胖也不瘦,一双招风耳分布在头的两边,两个大眼睛可不是盖的,比苍蝇的眼睛还要灵敏100倍呢。
说到朱远非嘛,最最经典的还是他那双短短的腿。可别看他腿短,跑起步来那叫一个快啊!虽然没有“飞毛腿”盛昀洲快,但也丝毫不逊色。那双腿飞快地交替着,其速度可以与价值百万的梅赛德斯奔驰跑车相比美。每次下课玩捉人的游戏时,最令人闻风丧胆的就是他了。去年的“Heros骑行的力量进校园”活动中,我们两个同时进入了闪电队,在我们俩的努力下,竟与对手拉开了大半圈的优势!之后回忆起来,他那两小短腿蹬得飞快。那双短短的腿在绿茵场上也是一绝,足球队中的十强据说就有他。他最著名的就是“扫堂腿”,现任的足球队队长金续阳也经不住他的一脚,矮矮的个子踢起球来,那叫“翔”当的威风啊!除了几个足球队门将和“马丁”,很少有人可以防得住他与SYZ配合起来的一脚。当然,个子矮也有矮的坏处,他作为我们班最矮的男生,无论是升旗仪式还是广播操,无论是坐在什么教室,他总是和我待在铁打的第一排。
除了骑行和足球,他还有很多其他的特长,还记得元旦联欢会上,我们两个共同编排了一个《碰瓷儿》的节目,就博得了同学们的喝彩。还有,每次出黑板报的时候,最自告奋勇的就是他了。当然他是宣传委员,也是理论上的主编。不仅爱好广泛,他在学习上也一直十分上进,成绩稳居年级一百名左右,真令我羡慕嫉妒恨啊!
说到他,还得说说他的流血事件。那是在去年的一次体育活动课的时候,他在玩“盲人摸象”时,竟然一时加速,以“60码”向墙角冲去,顿时头破血流、血肉模糊。尽管我们及时用餐巾纸帮他堵血,仍然血流不止,最后,同学们只好送他上医院了。听说他头上缝了三针,竟然连痛都没叫过一声。
别看他坚强,却十分会照顾人。在我要加入他们骑马游戏时,是他,让我成为了他们的一员,加入了游戏;在我无比寂寞的时候,是他,陪我一起;在出黑板报时,尽管我做得不好,可他会一直鼓励我……之前,他还写了一篇作文,名叫《……的傻子》,作文具体的内容我记不清楚了,“傻子”二字却让人印象深刻!哎,对他真是又爱又恨!不过,我还是忍不住要说:
Smallpigpig,小朱朱,你是我身边活跃的一分子,我高兴时,你也高兴;我悲伤时,你也悲伤,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第四篇:我的同桌】
因为一个偶然的原因,我和她成了同桌。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文静,很好“欺负”的那种人。但我却没有想到,她在分班考试中竟然是第一名,之后她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数学老师的课代表(班主任是数学老师)。
她梳着一头刘海,浓浓的眉毛下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她脸上的雀斑虽多,但都很淡,不仔细看是察觉不了的。她的脸总是红得像一个苹果,也许天生就这样吧。她长得很高,一米七左右,每天的穿着搭配都很合适,给人一种很清爽的感觉。
一开始,我以为她不是很好相处。因为我总觉得,成绩好的人都有一种高傲的心理,把自己当天下第一。可是,她从未在我们面前炫耀过她的成绩,待人很友善,和大家的关系都很好。
她很辛苦,却从未抱怨过。老师办公室在五楼,她每天从二楼到五楼来回的跑,而且还要抱很重的练习册和课堂作业本。
她很守纪律,无论老师在与不在,她都不吵不闹,安安静静的写作业。而且当我们请教她问题时,她从来都没有不耐烦,总是细心的给我们分析,所以我们大家都很喜欢他。
她多才多艺,能歌善舞,画画也很好,课外知识还很丰富。每个周六下午,学校会给我们放半天假,她都会认真的给我们讲故事,每次我们都听得如痴如醉。
有这样一位同桌,真是我的荣幸。也许老天看我和以前的同桌关系都不好,特地降个“女神”和我做同桌吧。
【第五篇:我的同桌】
近两年来,我的同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频繁地被更换着,他们中的很多人,我都已经淡忘了,只有一位,令我记忆深刻,她叫张星华。
她长得很黑,乱蓬蓬的刘海下有一双大大的眼睛,时常戴着一副假眼镜,装出一副很有学问的样子,一张得理不饶人的大嘴巴,可真是能说会道!
她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就是吃零食!一周七天,五天上学,她没有一天不带零食,在她长期的误导下,我也养成了这个坏习惯。我在吃货界可只是个“萌新”啊!但自从有了这个同桌“老司机”一切都改变了。有一次,我带了一包“香辣小鱼”,耐不住馋的我在课堂上打开了包装,一阵香辣味扑鼻而来。我怕这味道会惊动老师,一时又不知道该藏到哪里,巧中又巧,老师向我走来,我吓得手忙脚乱。这时,我的同桌急中生智,将这包“小鱼”夹在我的作文本中,连忙用手扑扇着,想赶走这气味,老师顿了顿脚步,又回到了讲台上,真是“虎口逃生”啊!只是,我辛苦写的作文可遭了殃!下课了,同桌向我伸了伸手,说:“我可‘救’了你一条命啊,把你的‘小鱼’分给我吧!不然,我就告发老师!”我大笑着说:“你自己不也带零食了吗?”“你想好退路了吗?别废话,给我吃一条总可以了吧。”我只好拿出了一条我心爱的“小鱼”给了她。她可真是一个“吃货”啊!
她还特别喜欢踢足球。我俩在一个辅导班学习,每晚7点半左右,我和她一起写完家庭作业,就去楼下的广场上踢足球,她每次都是我们队的守门员。那天,我们又去踢球了,踢了一会儿,对方获得了一次点球的机会,他们的前锋,一计猛球,没有打门,竟然踢到了张星华的肩膀上。她疼得龇牙咧嘴,等到要发门球时,她依然精神抖擞地将球传给了我。我信心十足地配合队员踢着球,经过我们队员的不懈努力,终于踢赢了这场比赛。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十足的“吃货”兼“足球迷”。
【第六篇:我的同桌】
体育课后是英语课,沸腾的教室好不容易静下来,一颗颗躁动的心慢慢褪去体育课的激动与欢腾。每当这时,教室的后门都会晃进一个姗姗来迟的熟悉身影,他满头大汗,蓬头垢面,手抱篮球,鬼鬼祟祟……
这个身影就是我的同桌,总爱在体育课的下一节课迟到的“调皮鬼”。六年以来,同桌常常就“三八线”问题,不经意间即发大战。在六年的时光里,我早已习惯同桌的捣蛋、“狡猾”、爱开玩笑……
同桌的名字叫“中国”,因为同桌曾在自我介绍时,说自己的英文名是“China”,所以同学都叫他中国。同桌长得虎头虎脑,大家可别被他的外貌骗了,他才不是什么懵懂无知的小朋友,而是聪明,甚至有点儿“奸诈”的小霸王。同桌笑起来非常有喜感,五官皱巴巴地拧作一团,嘴里发出“嗝嗝嗝”的响声,他一笑,全班同学都忍俊不禁了。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是,他衣服里散发出的沁人心脾的薄荷洗衣液的味道,很是好闻。
同桌有点自我“膨胀”,嘴里总挂着一句“给朕拿来……”记得有一次数学课,老师让他说说想法,他竟硬生生地从牙缝里冒出“朕觉得……”,听得同学们目瞪口呆,老师赏他戒尺的抚摸作为奖励。经历了这次遭遇,他的嘴边依旧挂着“朕”,让人听了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同桌是个段子手,一天到晚,总是金句频出,让人笑掉大牙。他很爱探索别人内心的想法,比如什么“她心里一定万马奔腾”,什么“他心里一定在打着防御”……总能逗得大家笑个不停。
除了这些,我还非常佩服他的聪明才智,以及做事持之以恒的态度。每当在老师提出难题,同学们都还在冥思苦想时,他总是能第一个提出金点子。同学纷纷向他投来佩服的目光时,他掩饰不住内心的小骄傲,大门牙也忍不住跑出来在教室闪亮亮相。要是有问题想不出来,他总会想到下课,犹如雕像般,坐在那儿纹丝不动。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六年时光转瞬即逝,我一定还能记得这个调皮、聪明的同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