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雅的你,痴迷的我初一作文750字6篇

时间:2024-07-30 23:33:48 一键复制

优雅的你,痴迷的我初一作文750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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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优雅的你,痴迷的我】

春天,百花盛开,万紫千红。那一丛丛油菜花充斥着我的脑海,引得我浮想联翩……我决定来到双合,一览无遗它与身俱来的独特魅力。

从远处眺望,湛蓝的天空筛下一束束灿烂的阳光,在阳光的照耀下,油菜花是如此的耀眼,阳光洒在它小巧玲珑的身躯上,为它蒙上了一层闪闪发光的金色光芒。浩瀚的花海一望无际,犹如一片黄澄澄的花被,一直铺盖到很远很远……直到天际。微风吹拂,花朵摇曳,捎来了春姑娘的呼唤,油菜花翩翩起舞,犹如一位位纯洁无瑕的仙子扭动着自己高贵的身躯,酷似一条迂回的金黄带子蜿蜒舞动。它那铺天盖地的金黄,如金子一般,令人为之震憾,卷上了一个个山丘,卷上了我的眼眸,卷上了那遥不可及的湛蓝天际,将金光遍洒于天地之间。天上一片湛蓝,地上一片金黄,相互映衬着,煞是美好。一朵朵金黄的油菜花恰似一颗颗金黄璀璨的宝石镶嵌在这茫茫绿色原野中。

走近一看,一朵朵油菜花旁若无人地壮丽盛开着,开得如此热情,如此奔放。它纷纷抬起了自己高傲的头,傲然挺立着,多么明艳动人羡煞旁人,在微风的吹拂下,微微颔首,静若处子,犹如一位仙女凝眸眺望,含情脉脉,多么美仑美奂,美不胜收。我轻轻的爱抚着它那小巧玲珑的花瓣,指尖滑过叶片,清晰地感觉到凹凸分明的叶脉,我想,那应该春姑娘精雕细啄的“杰作”吧。那一位位羞滴滴的花姑娘正尽情散发着自己与众不同的独特魅力。

我漫步在花间小路中,驻足在这花海之间,沉醉在这芳香之间。和煦的春风徐徐吹来,扑鼻而来的花香萦绕在我的鼻尖。风再一次吹来,味儿浓了,心也仿佛荡漾在湖面上,一丝微笑悄悄爬上我的嘴角。漫步花海,花香不停地涤荡心间,置身于花海中,呼唤对春天美好的向往与渴望,享受着和煦春风,忘却烦恼。徜徉在花海中,倾听着花朵的倾诉,心中甚是愉悦,心醉了,也分不清哪是天?哪是花?哪是我?

双合那一片花海令我痴迷,令我陶醉,令我心旷神怡。油菜花的平凡,它的纯朴,它的沉默都深深地烙印在我心间。远处那一片湛蓝天空映衬着油菜花,油菜花衬托着那流连忘返的游客。真是“流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

【第二篇:优雅的你,痴迷的我】

自然中总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她拂过大地,唤醒生机无限;她掠过枝头,弥散馨香满园;她遨游天地,粉饰碧海苍穹。她焕发万物光彩,却总是黯淡了自己。她是最美自然风。

社会上总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她驻足乡野,带来淳朴厚实;她刮过都市,扫除尘世浮华;她遍布人间,装点大千世界。她创造人类之美,却总是忽视了自己,她是最炫人文风。

春风绿了江南,夏风浓了柳荫,秋风熟了枝头,冬风褪了旧累。自然的轮回离不开风的吹送,蓬勃的生机离不开风的呼唤,

你看没在风的帮助下,蒲公英放飞了梦想,他的种子随风飘到远方寻觅新的希望。是风,让梦想拥有更广阔的空间。你看,那大鹏冲到九万里高空向南飞翔,也是借了风的助力。是风,为前行撑开了飞翔的翅膀。你看,黄山松屹立于山巅,终年受着大风的侵袭,姿态愈发苍劲。是风,让生命谱出绝美华章。你看,那西北荒漠的狂风肆虐,经年累月却积起黄土高原的广袤深厚。是风,造就了世界的广博!

自然风创造了自然美,同时给予人类以美好的情思。古代的文人墨客享受自然风:“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而吾与之所共适”。也许念在人们对她的钟爱,风以另外一种更加飘渺的姿态进入人类社会。淳朴的民风,浓厚的学风,廉洁的党风……这些“风”也备受追捧。

你看,“萧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这是陆游笔下的山西村。是淳朴的民风,让生活恬淡静谧。

我们称美好的事物的盛行为“蔚然成风”。而今,越来越多的“风”在人群中刮起。你看《感动中国》对于道德的讴歌,掀起多少学习道德模范的崇德之风,掀起多少学习道德模范的崇德之风。这是“风”的力量,她于无形中感化心灵,净化世风,创造人文之美,这道德的清风为神州大地每一个角落都带去勃勃生机。你看,党星期的倡廉之风,让政治更加清明,人民更加幸福。看,民族所兴间的节约之风,不浪费每一粒米勤俭节约的精神为社会注入强劲的动力。这是“风”的力量,她以人心的共鸣,团结一股巨大的合力,助推时代车轮滚滚向前!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天”,故人这般赞美风,可见这是怎样一种无形的神力。无论是美妙的自然风还是我们人类社会所星期的好风气,都无疑将会使这世界更加美好!

曾几何时,我打开《三国演义》的扉页,于日光下攻读,一股清新的风拂面而来。我爱这“风”,唉它的奉献精神!

【第三篇:优雅的你,痴迷的我】

依稀记得,与你的第一次相遇,便使我对你着迷不已;你华丽的挂饰、美妙的声音不止一度令我痴迷。每当拿起你,我的萨克斯,段段往事缓缓流入我的脑海当中。

与萨克斯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一个鹅黄色的午后。夕阳的余晖在萨克斯亮丽的外表折射出五彩斑斓的光线,照亮了我的脸庞。我用颤抖的手拿起它,心儿却欢快地、不停地跳动,那个下午,我是与萨克斯在一张石凳上度过的。

既然选择了路,那就意味着选择了远方;既然选择了你,也就意味着选择了付出与汗水。

父亲给我报了一个培训班,训练接踵而至。为了提高水平,我不得不永不停息地练习。天真的我一度以为训练是容易的,只需要一两次便可以过一首曲子。然而,如果这样的话,天下人人皆可是天才。随着时间的推移,乐谱难度的提升,我训练的任务量也在增加。乐谱中,如蚂蚁般乱蹦乱跳的音符迷了我的眼;手中的你逐渐沉重起来,手指、嘴上也因过度训练,勒出一道道触目惊心的痕迹。你的金色闪光渐渐在我的眼中黯淡下来。有时,我想把你摔散在地上,与你彻底分离。可你如那红衣魔鬼一般,用你的艺术——声音与外表,不断地俘获我的心。渐渐的,我那对你厌恶的粗糙的心灵已被你那如柔水般的艺术渐渐冲刷至平滑,我已习惯了你的存在。

小学某个活动日的前夕,我要求上台表演。次日,舞台幕后的我,歇斯底里一遍又一遍问着你:“我行吗?”灯光透过幕布照耀着你,一切宛若与你相见的那个午后。我顿时放松了,而你的影子却在墙上随灯光不停地转动。

舞台上,聚光灯照耀在你身上折射出的光芒如流水那般平缓。我吹奏起来,手中的你渐渐轻盈起来。舞台上的你我,用音符俘获了台下众人的心……那天下场,我对着你,痴痴地笑了。

我曾听过用萨克斯吹奏过的“泰坦尼克号”之声。声音如流水般缓和柔畅,又如月光透过云幕那般柔和,却又是那么淡雅。那时候的我明白了,你代表的不是那永无休止的训练,而是一种永恒的艺术,于永恒的奏鸣当中寻找一种静止的艺术美。

又是一天训练后,我路过一个公园。公园里,一位拿着萨克斯的老人吹奏着《回家》,一两滴清泪,顺着萨克斯滑下来。而在鹅黄的夕阳下,两人手中的萨克斯的影子重叠在了一起。

我醉了,而手上的萨克斯发出了绚丽多彩的光。

【第四篇:优雅的你,痴迷的我】

大千世界,总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使万物为之痴迷。大鹏痴迷于翱翔万里蓝天,鱼儿痴迷于畅游五湖四海,花儿痴迷于吐露十里芬芳……痴迷是万物品质的表现和情感的表达。然而,痴迷也是有讲究的。

当有一天,雄鹰不再痴迷蓝天,而钟情于大地,那么我们无法想象一只鹰如一只鸡一般在地上觅食的情景。所以说,痴迷也要看对象,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事物,正所谓痴迷要有道。大凡人生在世,要想有所成就,都要达到痴迷。西汉时期,一介布衣班超,因痴迷军事而放弃了文学,遂投笔从戎,钻研军事,后来终于参悟了行军打仗的精髓。在日后的作战中,班超凭借自身卓越的军事才能,屡立战功。正是因为班超对军事的这份痴迷,他最终达到了他人生的最高点——万里封侯出玉门。

痴迷也有不慎的时候。后唐国主李存勖可谓是个百战百胜的军事奇才,他继承父亲李克用的遗志,四处征讨,统一了北方建立后唐政权。可不幸的是,正当应该稳定民心,恢复生产的时候,他却不理朝政,痴迷于伶人的管弦呕哑,至于誓天断发,泣下沾襟,以至于伶人乱政,“激六军之怨”,最终国破身亡。如果李存勖放弃对戏剧的痴迷,在政治方面有一番作为,何以会落得如此下场,对痴迷的不慎,他最终被三月泥沼淹没。

痴迷要有道,同样得有度。凡事都有个度,对事物的痴迷也是如此,适度则成事,过度则败事。

春秋时期,战火纷乱。范蠡和文种共同辅佐越王勾践,帮助他复国并进一步称霸春秋。两人声名显赫,位高权重,但二人的结局却截然不同。范蠡深知越王的可以同苦难,难以同甘,世人谁不痴迷名利权位,可他明白“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道理和功高盖主皆殒身的教训,范蠡主动退出,写下了最完美的人生准则。携西施泛舟西湖,散发扁舟,给历史留下了一段佳话。而此时的文种被名利冲昏了头脑,被权势迷惑了心智。当他收到勾践送来的利剑时,他才幡然醒悟:是自己过度痴迷于高官厚禄,将范蠡的劝说当耳边风,才落得如此下场。可为时已晚,已没有回头的机会了,他怀着沉痛的心情接过沉重的利剑,倒在了悔与血交织的世界。

凡事不可不痴迷,凡事不可太痴迷。痴迷有道,痴迷有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锐意进取,抗拒诱惑,取得成功!

【第五篇:优雅的你,痴迷的我】

爷爷对我说,所谓痴迷,大概就是为了一个人,只爱一件事。

奶奶去世后,爷爷变得有些沉默,同时开始痴迷于旅行。奶奶离开前总想去看一眼西湖,但当时一大家子人都很忙,而且那会儿谁家流行旅行啊。于是,奶奶一辈子都没看过一眼西湖。直到她去世后,爷爷下定了决心,要带着我去看西湖。那一年,我八岁。

当时爷爷力排众议,和我搭着绿皮火车穷游。我们在杭州住那种破旧的抗战防空洞,大门里进去是两个狭长的洞穴,钢丝床和墙上都特别潮湿,还不时有滴答滴答的水声。我用被子蒙住头,有点害怕,心想这是什么鬼地方,我再也不出来旅行了。第二天起来去西湖,时近正午,阳光炙热,蝉声喧嚣。我们在断桥旁的一条长椅上坐下,我很困,躺在爷爷腿上眯着,他就一直给我扇扇子,边喃喃自语:“老太太啊,你看,这是西湖啊…西湖啊…”微风送来湖里荷叶特有的清新气味,前一天晚上的小牢骚一下子都烟消云散了。青石台阶上,爷爷牵着我教我唱《送别》。小小的人儿仰着头大声唱着。对一个孩子来说,送别是什么呢?仅是一支歌而已。

从西湖回来的几个月后,爷爷也去世了。爷爷去世的第二天,妈妈给我端来一碗面,还是爷爷的味道。我接过碗,还没来得及说声“谢谢”,眼泪就不争气地砸进了碗里。

我也开始痴迷于旅行了。大理,我在咖啡馆的墙上留下“爷爷,这里的云可漂亮了”的便签;西藏,我在海拔4700多米的纳木错湖畔望着星空默念“爷爷,哪一颗星星是你”……爷爷,你看我是不是比你棒,我去了那么多你想去但还没来得及去的地方,可为什么我好像有些悲伤?

今年,十五岁了,一直没胆去西湖,仿佛我不去,爷爷就能回来带我去一样。几个月前又去了一趟杭州,晚上骑着车绕着西湖转,风吹得人很舒服。我忽然闻到一阵熟悉的荷花香气。一个急刹,在断桥边我看到了七年前我和爷爷坐过的那条长椅。没错,就是它。青山依旧,物是人非。

对,所谓痴迷,就是为了一个人,只爱一件事。就像我去过的地方,仿佛每一步也有爷爷的足迹。

【第六篇:优雅的你,痴迷的我】

我是一个学书法近十年的孩子,可以说我是在墨香中长大的。我与书法有一种解不清的情缘,被它的魅力深深的吸引,为之痴迷。

我痴迷,为书法中字形的千姿百态而痴迷,也许你认为书法仅是将字用毛笔写出来而已,但我告诉你,你错了。在书法中任何字形都是有学问的,就连最简单的一“点”也有千种风情。在楷书中,一“点”就像一滴水,上尖下圆,宛如一位江南女子般温柔贤慧;在隶书中,这一“点”可就摇身一变,成了一支带有少量墨迹的刷子,它不要循规蹈短,不要被墨汁充满的厚实,却要放荡不羁的自由,要与众不同的骄傲,像一匹烈马,永远追求着没有疆绳的缚束,自由奔跑的快乐。而在柳体中,这一“点”似乎如大自然攀上亲戚,一副发芽柳条使劲上长的样子,让人感到生命的震撼。字形在书法中的百姿千态,总是让人意想不到,却又回味无穷。

我痴迷,为书法的人性思想而痴迷。其实在书法中,并不是一个字只有一种写法,就像在装饰台前的手饰,即使都是钻石也会有不同的颜色、不同的形状。记得香港回归时,老师曾很有兴致地用毛笔写了一个“归”字,但这个“归”并不是老师平时教我们写的那种。疑惑之时,老师一语道破机关。原来我们平时所练的“归”出自“落叶归根”之词,有悲凉之意,而今天老师所写的“归”则有“回归”之意,充满着喜爱之情。其实,书法就像一个书架,每一个字都是一本字典,我们可以根据自己对字的理解寻找字的写法。书法就是这样神奇,总能给我新的惊奇。就像一首经典老歌,即使听了几十遍,但每当它再次响起,却总能唤起我们新的撼动。

我痴迷,为书法穿越时空的功能而痴迷。每当我练字时,书法就会成为一座桥,一座通往古代,让我与书法名家们沟通的桥。透过宣纸,我仿佛看见了王羲之正在他的墨池边洗笔,虽然已是寒冬腊月,虽然池水冰冷无比,但他仍坚持练字,屋内一幅《兰亭序》正安静地躺在桌上,字体的坚韧有力似乎预示着它将来的辉煌;猛然间,我仿佛明白了什么是书法的“毅力”;瞧,那个挥笔如风的人是谁,他为何如此用力,为何那么有激情?写完了,他将笔扔在一边,凝视着自己的作品,满意地点了点头,甩手走了出去,身后留下一幅被后世喜爱的草书。一瞬间,我明白了什么叫做书法的“豪爽”。是书法教会了我怎样取得成功,那便是充满自信,坚持不懈。

十年中,书法早已溶入我的血液,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即使在当今如此发达的世界中,即使可以用电脑打字代替写字,我仍会铺开宣纸,倒一砚墨汁,拿起毛笔,再让墨汁慢慢浸入,在黄昏时分开始练字,与书法亲密接触。这将是一个永不会改变的习惯,因为书法使我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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